【问政四川】成年子女能否投靠父母迁移户口?官方回复

2019-06-21 16:35:4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彭焘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杨琴)户籍问题历来是网友关注的一大热点。近日,有网友通过四川在线“问政四川”平台,咨询已成年的自己能否投靠到成都双流的娘家,目前官方已进行回复。

网友咨询:结婚后迁户金堂,能否迁回双流?

该网友留言表示,自己出生在双流黄龙溪,结婚以后户口迁到了成都金堂。现在,其想把户口从金堂迁回到爸爸处即双流黄龙溪,咨询需要什么手续。

官方回复:需4项主要证明

6月21日,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对此进行了回复。

回复表示,经责成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所需材料为:

1、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

2、入户地住房证明(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

3、入户地住房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

4、入户地住房证明、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

备注:住房证明包含以下类型:农村地区的提供:已确权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未确权有证住房:农村宅基地(房屋)使用证或成都市村镇房屋所有权证,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未拆迁无证住房:街道(乡、镇政府)、社区(村)和村民小组出具的《农村房屋无产权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已安置但无证住房:安置证明或拆迁安置协议(协议遗失的提供安置部门或街道、乡镇出具的证明),街道(乡、镇政府)、社区(村)和村民小组出具的《农村房屋无产权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由街道、乡、镇政府统一拆迁,处于安置过渡期且无房的:拆迁安置协议(协议遗失的提供安置部门或街道、乡镇出具的证明),本市无房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

“听得见声音看得见态度”,网友们如有疑问要咨询、有问题要投诉,可登陆四川在线“问政四川”平台进行留言,由相关部门为你进行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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