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大病保险自办自管

2016-03-25 06:55:44来源:四川日报编辑:顾强记者:王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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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王代强

“没想到这么方便,8万多元的报销10分钟就办下来了。”3月15日上午,广安市前锋区53岁市民文继国满脸喜悦地走出广安市人民医院。

高效的报销流程背后,却有一段“尴尬遭遇”。按照政策要求,广安市于2014年初三次面向全市公开招标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本地大病保险项目,均因投标公司未达到3家这一最低数量要求而宣告流标。

无奈之下,广安市决定大病保险自办自管,政府直接向医院划拨大病保险资金,居民到就医医院报销即可。

遭遇三次流标,决定自办自管

2014年4月,以市(州)为统筹单位、覆盖城镇和农村居民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在我省全面推行。我省《关于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明确,由各市州招标确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本地区的大病保险项目。随即,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计委委托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该项目进行了三次公开招投标,但均因“报名单位不足三家”而流标。“保险公司不愿参与,只有暂时自办自管。”广安市医保局局长付萍介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城镇职工居民大病保险,市卫计委负责新农合大病保险。

2015年底,广安市有63万多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多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00多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按照每人每年29元、20元的标准,分别从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基金中列支大病保险资金,居民个人不再缴费。

该市2015年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8400元,超出的自付费用,按比例分三段累进补偿。8400元-30000元报销50%;30000元-50000元报销60%;50000元以上报销70%。一个自然年度内,报账金额无上限。

广安市将“大病保险”报销点设置在各定点医院,与基本医疗保险共用报销窗口。“大病保险的报销单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单是同一张单子,诊断、耗材、用药等支出项目列得清清楚楚。”广安市人民医院医疗报销负责人周建说。

记者在广安市人民医院两个报销窗口的操作后台看到,居民在医院可以享受到“一站式”服务,窗口医生负责报账,财务科负责支付。“两个窗口共安排了15个人轮流值班,只需要在之前报销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多点一次鼠标就行了。”周建说。

记者在医院随机采访的10多位居民,他们纷纷点赞:大病保险报销既方便又快捷。

保险机构承办,更好服务居民

自办自管大病保险,严格的监管非常必要。广安市医保局为此加强了对医院、药店的监督。

数据显示,广安市2015年城镇职工和居民大病保险、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节约率分别约为40%、30%。

事实上,广安市医保部门从未停止引进商业保险机构。“毕竟,中央到地方都在全力推行这项政策。”付萍说。2015年12月,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安中心支公司成功中标,承办该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通过公开竞标,在原指导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又上浮了7个百分点。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中标,目的是为居民提供更好的保险服务,从2016年1月起,公司派员入驻广安市医保局,与政府联合办公。

付萍说,居民还是在医保局报账,不用去保险公司支钱,仍是“一站式”服务,医保局只负责监管。

由于未招标到商业保险公司承担新农合大病保险项目,广安市卫计委目前仍然自办自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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