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看四川各级人大怎样干

2021-08-02 13:03:4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覃贻花

四川在线记者  刘佳

这些天,眉山东坡区富牛镇玉龙村1000多名群众正喜滋滋地迎接一件“大事”——通过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推进的自来水安装项目即将完成,“目前,90%的群众已用上了自来水,还有10%正在调试管网。”7月30日,富牛镇人大代表、玉龙村副主任罗东告诉记者:“水通了,群众再也不用为冬季枯水期的用水问题犯愁了。”

组建9个镇人大代表监督小组,每周一次现场监督、每月一次集中监督,帮助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困难和问题……在人大代表和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该镇人大代表票决的民生实事项目得以顺利推进。

充分发挥代表力量,稳步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是省人大常委会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今年3月,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启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我为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在行动、民生实事我监督、乡村振兴我出力”三项实践活动以来,广泛动员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基层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人大履职行权、担当尽责的实践动力、转化为增进人民利益福祉的有效举措,推动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人大代表在行动” 帮助群众解难题

入小区、进住户,详细了解地质灾害隐患点对群众生活带来的不便和影响后,全国人大代表庹庆明形成建议提交有关部门,促成隐患点治理纳入相关项目名单。

了解到本地群众买菜难、卖菜难,绵阳三台县部分人大代表立即向县政府反映,县政府及时规划了16处早市夜市及便民服务点,共计可容纳早市摊位3000余个,夜市摊位400余个……

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之一——“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中,广泛发动20万余名各级代表深入一线开展调研,把矛盾多、条件差、困难多的企业和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孤寡老人、低收入者等困难群众作为办实事的重点,深入基层宣讲党的光辉历史,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截至目前,据不完全统计,全省五级人大代表参加活动共10万余人次,走访企业1.6万余个,走访群众50万余人次,收集反映问题8万余个,帮助解决问题5.6万余个,提出代表建议3.1万余件。

在具备条件的选举单位适时开展省人大代表履职监督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代表小组活动评价制度的举措……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四川省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提出了28条具体措施,以代表工作制度化、代表履职规范化、代表活动常态化为重要抓手,做细做实代表工作,得到全体人大代表一致好评。

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坚持把活动放到全省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动,结合自身实际,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找准切入点、着力点,确保活动落到实处、抓得实在。攀枝花根据活动内容,采取各级代表全覆盖混合编组方式开展视察调研;内江将活动细化成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任务,逐一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委室;甘孜帮助各级代表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计划》7260余份,形成了层层抓落实、人人在行动的工作格局。

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还将活动与深化“双联系”工作结合起来,与人大立法、监督等工作统筹起来,注重在活动中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实际工作,促进代表工作走深走实。成都依托全市1300余个“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组织代表进家入站,倾听民声、收集民意、解难帮困;泸州邀请代表参加对公共卫生等相关工作的监督,以及环境问题专项监督检查;雅安注重将活动与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工作相结合,引导代表就近就地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精准形成群众有期盼、现实有需要的民生项目清单,真正把票决项目办成群众满意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民生实事我监督” 力促实事见成效

“如何进一步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监管职责?”“将采取哪些措施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和综合利用率?”“医疗废弃物到底怎么管?在健全长效监督机制方面有哪些新举措?“……7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列席会议的省人大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结合审议《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对省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询问。这也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首次结合审议相关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民生实事我监督,是省人大常委会“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三大行动之一。根据方案,该项活动涉及聚焦民生领域提供法治保障、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推动相关工作等4个方面共10项内容,省人大常委会将行动开展与自身职责深度融合,努力促进民生实事落实。

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地方立法的全过程,省人大常委会围绕粮食安全、医疗、养老、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深入一线开展立法调研——目前,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老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基层法律服务条例、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法律援助条例等已经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公共消防设施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正在按计划进行审议;养老机构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正在开展相关调研工作。

监督全省30件民生实事落实见效,是“民生实事我监督”的重要内容。据了解,省人大社会委等6个专门委员会根据工作方案,已选取部分项目,采取“提交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实地调研、难题会诊”等方式进行调研督促和监督。年底,还将组织专题听取省政府关于2021年全省30件民生实事实施情况的报告。

对社会广泛关注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已会同公安厅交警总队,围绕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公安机关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制定工作方案,提前谋划,整体推进,“依法督促全省公安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制度,公正文明严格高效执法,努力为人民群众平安出行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省人大监察司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乡村振兴我出力” 履职尽责勇担当

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召开难的问题,创造性规定委托表决制;充实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相关规定,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7月29日举行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条例将省委的决策部署贯彻到地方性法规中,为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法治支撑,也为国家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探索了“四川经验”。

乡村振兴我出力。省人大常委会将立法与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结合,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结合,高质量开展涉农立法。现代农业园区条例、水资源条例、河湖长制工作条例、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正)等立法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

“目前,全省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形成了依法保护、科学保护、社会互动的新格局,但科学管护、补偿机制、专项经费、专业技术力量等方面还需要加强,建议压实管护责任,落实管护措施,不断增强责任意识……7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这是省人大常委会加强涉农领域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此前,省人大常委会还开展了《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并对执法检查报告进行了审议。

7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在成都温江区召开座谈会,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确保乡村振兴促进法全面有效实施。与会代表走进成都温江区万春镇幸福村、寿安镇岷江村等地进行实地考察,学习乡村振兴的“秘诀”。“省人大常委会还将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川粮油产业推进情况、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展情况的报告,依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省人大农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赴省农科院广汉现代粮食产业科技创新转化基地开展调研,赴沐川县调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情况……围绕中央和省委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省人大常委会紧盯乡村振兴、农民增收、粮食安全、乡村建设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深入一线调研了解实情、解剖“麻雀”,在帮扶工作中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

省人大常委会还将党史学习教育“乡村振兴我出力”行动与议案建议办理结合起来,聚焦民生实事,带着问题清单深入基层调研,问需于民、问情于民、问计于民。截至目前,涉及蔬菜产业、畜牧业、淡水养殖业发展等民生议案、建议已全部办结,代表对办理工作均表示满意。

(本文图片由四川人大公众号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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