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付真卿
为深入推进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落地见效,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9月28日至29日,四川省民族宗教委邀请文旅、农牧、住建等领域专家,对民族地区和散居地区15个市州参评的35个2022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集中评审。2022年,四川将集中投入1.3亿元民族地区开发资金,在民族地区和散居地区实施2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
据记者了解,本次评审工作将严格按照评审办法,采取“相对集中、合理分类”评审方式,对甘孜、阿坝、凉山三个自治州进行一类评审,北川等3个自治县及16个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进行二类评审。根据评委和主管部门打分结果综合分类排序,按照得分高低分别取每类前10名确定为2022年入选项目。具体在一类地区建设10个村,每个村补助资金1000万元;在二类地区投入资金3000万元,建设10个村,每个村补助资金300万元。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将突出发展重点,推进共同富裕,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为基础,以现代特色产业发展为手段,以实现民族地区同步现代化为目标。按照四川省现代农业10+3和现代服务业4+6产业体系建设规划布局,确保超过70%项目资金用于现代特色产业发展,投入资金量的70%以上量化到村级集体经济。撬动省农行、省移动公司的资本和技术,形成“政府项目+金融资本+数字技术”合力,全力推进项目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注重乡村惠民服务机制和基层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机制的建立健全,确保广大农牧民在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方面享受“市民”均等的公共服务。每个项目建成后,直接受益和辐射带动群众不少于500人,受益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所属县(市、区)平均水平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