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袁婧
四川在线记者12月20日从四川省委组织部获悉,为进一步加强省内对口帮扶干部人才选派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帮扶力量在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四川省内对口帮扶干部人才选派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近日正式印发。
省内对口帮扶干部人才,是按省委统一部署,由省委组织部统筹安排,从省直有关单位和承担省内对口帮扶任务的市、县(市、区),集中选派到省内50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及阿坝、甘孜、凉山州直单位挂职的党政干部和专业人才。据悉,我省已于今年5月,统筹从12市、35县、30个省直部门选派了1386名干部人才开展挂职帮扶。
《办法》重点就省内对口帮扶人员选派、管理服务、考核激励、待遇保障、纪律约束等方面内容作出规定。明确省内对口帮扶干部人才挂职时间一般为2年,每个受扶县一般为25人左右,其中党政干部约占30%,帮扶工作队领队1名,挂任受扶地县(市、区)委常委、副县(市、区)长,分管对口帮扶等相关工作;专业人才约占70%,重点选派受扶地急需紧缺的规划、交通、农牧、旅游、教育、医疗、环保、生态建设等专业人才。
在管理服务方面,帮扶干部人才在挂职期间,由帮受双方共同管理,其中日常管理以受扶地为主,由帮扶工作队具体负责。受扶地把帮扶干部人才纳入本地干部人才管理,建立台账动态掌握挂职期间现实表现,每半年与帮扶地、省直派员单位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沟通反馈有关情况。
在考核激励方面,帮扶干部人才挂职期间,由受扶地党委组织部会同挂职单位组织开展年度考核,由帮扶地、省直派员单位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期满考核。省上按程序每两年组织开展1次省内对口帮扶表扬,对优秀帮扶干部人才予以表扬奖励。对获省级及以上表彰表扬和挂职期间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为“优秀”等次的,在干部提拔使用、交流重用、职级晋升、公务员遴选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
同时,《办法》明确挂职期间,帮扶干部人才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落实走访慰问、培训提能、表扬激励、休假安排、健康关怀等政策。派员单位按差旅费中伙食补助费标准的一半给予工作日生活补助,原则上按每人2000元标准报销一次购置到岗的生活必需品费用。挂职服务期限6个月以上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高海拔折算工龄补贴和乡镇工作补贴等;对从其他地区选派到涉藏地区彝区的,按类区享受相应援藏援彝特殊补助。
此外,《办法》要求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履职不到位的,帮受双方及帮扶工作队要严肃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造成不良后果,以及年度考核等次为“不称职(不合格)”的,帮扶地、省直派员单位要及时调整撤换,相关情况报省委组织部备案。挂职期间涉嫌违纪违法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依纪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