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刘佳
12月28日记者从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该局与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员职业技能培训试点的通知》,贯彻落实省政府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部署,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走深走实,努力打造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食品安全管理员队伍,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管理员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提高常态化疫情防控下食品经营者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能力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餐饮业复工复产,推动餐饮业高质量发展。
成都、泸州、德阳、达州、巴中等市开展首批试点,其他市(州)可参照开展试点工作。重点对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单位食堂承包经营者,连锁食品经营企业、进口冷链食品经营企业、中央厨房、集中供餐企业等风险较高的食品经营主体,以及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第三方平台(以下简称食品企业),从事食品安全管理的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内容应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31621-2014)等,对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经营环境卫生管理,采购、储存、加工、销售过程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以及营养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通知明确,食品企业是培训组织实施的主体,可委托具备条件的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或依托自身职工培训中心自行组织培训。鼓励企业采取线上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减少工学矛盾。各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培训考核计划,建立培训考核记录台账,妥善留存培训考核相关档案材料,并将培训考核记录电子档案备份至省市场监管局培训考核数据库,确保培训考核信息可查询,过程有管理,质量可追溯。
通知要求,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任务完成后应组织考核,考核分为线上理论考核和线下抽查考核两个部分。对在线上完成理论学习并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培训机构发放电子结业证书。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参加培训的人员开展现场抽查考核,考核统一使用省市场监管局考核系统、试题库试题,考核合格的颁发全省统一编号的四川省食品安全管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合格电子证书,合格证在全省通用。省、市(州)市场监管局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培训考核情况开展抽查检查。鼓励企业利用职工教育经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各地可统筹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及其他各类职技能培训补贴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予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