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赵荣昌
9月5日12时52分,甘孜州泸定县发生6.8级地震,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9月7日晚,四川省安办发布《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泸定县6.8级地震后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要全力救治地震受伤人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各有关企业、在建工地认真清理核实本企业和作业现场的受伤人员,全力做好伤员救治,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迅速核实企业灾损情况,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组织专门力量,对辖区内所有企业受灾(包括企业个数、类别、人员伤亡、厂房及设备受损)情况开展摸排,建立台账,及时报送情况,要求报送要准、要快、要实、要全。要认真做好排危除险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监测预警,做好会商研判,采取多种措施及时发布相关信息,防止余震和次生灾害带来的损失;要组织人员对地震灾区的企业、在建工地、营地、受灾群众安置点等加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做到全覆盖,不留盲区和死角。凡经排查,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在建工地等,要立即督促进行停产停业整顿;凡危及人员和设施设备安全的,要立即组织转移和撤离危险区域,做到“应转尽转”,避免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通知》提出,严把企业灾后复工复产关,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方责任,严格按照“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切实制定灾后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严把企业安全复工复产关;涉灾企业要严格按照灾后复工复产的要求,组织专家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