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公众要密切关注广东省广州市、佛山市,重庆市,北京市朝阳区,山西省忻州市、太原市、朔州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和田市、乌鲁木齐市,河北省石家庄市,甘肃省兰州市,山东省济南市,陕西省榆林市、西安市,青海省西宁市,河南省郑州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湖北省武汉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等地疫情动态。所有来(返)蓉人员,在入蓉前,要主动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报备,并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2022年11月1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公布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二十条措施是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优化完善,要求更科学、更精准、更规范、更快速地开展疫情防控。第九版方案的防控要求和二十条优化措施都应不折不扣落实。
一、高低风险区来(返)蓉人员。
抵蓉前或最迟抵蓉后24小时内通过“四川天府健康通”小程序完成社区报备,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蓉。对近7日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蓉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者实行集中隔离。对近7日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蓉人员,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做好居家健康监测,3天期间不前往空间密闭、人员密集的重点公共场所,第5天需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国内风险区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查询)
二、其它重点地区来(返)蓉人员。
1、对近7日内有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甘肃省兰州市、青海省西宁市、河北省石家庄市旅居史的来(返)蓉人员,抵蓉前或最迟抵蓉后24小时内通过“四川天府健康通”小程序完成社区报备,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蓉,实施3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2天2次核酸检测。3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要配合每日上门核酸采样,共同居住者及其本人不得外出,拒绝一切探访。本人2天2次核酸检测期间,要配合每日上门核酸采样,本人不得外出,拒绝一切探访。
2、对近7日内有北京市,重庆市,广东省广州市,河北省(除石家庄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河南省郑州市,湖北省武汉市,山东省济南市,江苏省苏州市,陕西省西安市,天津市津南区、滨海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广东省深圳市,云南省昆明市,青海省海东市旅居史的来(返)蓉人员,抵蓉前或最迟抵蓉后24小时内通过“四川天府健康通”小程序完成社区报备,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蓉,实施3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每日上门核酸采样,期间本人及同住人员不外出,拒绝一切探访。
三、其他来(返)蓉人员。
抵蓉前或最迟抵蓉后24小时内通过“四川天府健康通”小程序完成社区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蓉,严格实施来(返)蓉后“3天3检3不”,即3天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第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可有序流动,但不得聚集,不得聚餐,不得前往酒吧、歌舞厅、KTV、洗浴场所、棋牌室(麻将馆)、网吧、电子游艺厅、密室逃脱、剧本杀、电影院等空间密闭、人员密集的重点公共场所。来(返)蓉后第5天需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
对不主动报备、隐瞒行程轨迹,导致疫情发生和扩散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对密切接触者,实施“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集中隔离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核酸采样。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者实行集中隔离。
五、入境人员登机时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抵蓉之日起,实施“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在第一入境点完成隔离后,目的地不得重复隔离。集中隔离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核酸采样。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者实行集中隔离。
六、对在蓉无固定居所或不具备相关条件需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应在属地指定酒店进行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外出(就医等特殊情况除外)。
七、公众在进入酒吧、歌舞厅、洗浴场所、棋牌室(麻将馆)、网吧、电子游艺厅、密室逃脱、剧本杀、民宿、网约房等重点公共场所,文化馆(站)、 图书馆、博物馆、健身场馆、游泳馆等公共文体场所,剧院等演出场所,以及宾馆酒店、旅游景区等其他公共场所时,应主动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等防控规定,积极配合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相关经营管理方,要加强通风换气、清洁消毒,督促所有进入的人员落实以上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