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
近日,四川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为“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推动实现重大战略实施的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和高层次保障。
据悉,《实施意见》共四个部分,23条。在《实施意见》中,四川高院首次提出了推动科技与司法的深度融合和依法调解人产城法律关系。
《实施意见》对应四川现代化建设具体任务,提出“九个围绕”司法保障措施,即围绕新型工业化推进目标、信息化产业司法需求、城镇化建设、农业现代化发展、“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五区共兴”推进要求、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促进共同富裕价值取向、文化自信自强要求。
“《实施意见》的主要创新内容都集中在第4条到第11条。”四川高院研究室相关负责人介绍,第5条推动科技与司法的深度融合和第6条依法调解人产城法律关系都是首次提出。
该负责人以第5条推动科技与司法的深度融合为例,这一条说的不止是审判技术的融合,还有服务信息化产业方面的融合。按照《实施意见》,在推动科技与司法的深度融合方面,四川全省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司法研究,发布数字经济与互联网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并通过相关案例,明确裁判规则,促进数字经济领域法治秩序健康发展。
按照《实施意见》,在依法调解人产城法律关系方面,全省各级法院不能像以前一样,仅是把案件办好、协调好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同时还要协调好人与人、人与产业以及人与城乡发展之间的关系,服务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建设。“简单地说,就是要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
另外,《实施意见》还提出多项创优法治环境的具体措施。其中,包括坚决筑牢四川维护国家安全的铜墙铁壁;抓好扫黑除恶“十件实事”,严惩杀人、抢劫、涉枪涉暴等严重暴力犯罪,加大环蓉地区毒品犯罪打击力度,依法严惩腐败犯罪,在稳定中力促发展进步;依法惩处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高空抛物、重大责任事故等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