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吴忧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是四川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的具体行动。此次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是什么?在体系机制建设上有哪些四川特色亮点?在加大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方面有哪些考虑?财政厅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实施方案结合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实际,对全省财会监督工作进行了全局谋划和系统安排,从推动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加大对重点领域的监督力度、巩固工作基础等方面,细化了具体措施,明确了职责分工。”这位负责人说,实施方案的印发,对四川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提供有力保障。
实施方案提出了到2025年的工作目标:构建起权威高效、保障有力的财会监督体系,基本建立横向协同、纵向联动、贯通协调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财会监督法规制度更加健全,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监督队伍素质不断提升,在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财经纪律和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这位负责人介绍,四川将进一步健全具有四川特色的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明确各级党委要加强领导,及时研究解决财会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政府要强化组织协调,建立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对下级财会监督工作的督促指导,构建起党的领导下“五位一体”财会监督体系。明确要建立财政与税务、人民银行、国有资产监管等依责部门(单位)协同监管机制,推动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等重点单位实施联动监督;建立部门与行业协会联合监管机制,在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投诉举报处理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要建立健全财会监督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监督格局。要坚持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级财政部门加强与巡视巡察机构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完善配合人大审查监督工作机制;与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等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成果共用、联合惩戒长效机制;健全社会公众投诉举报财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受理机制和财会热点问题处理反馈机制。
这位负责人介绍,在加大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上,结合四川省情,进一步明确了监督重点。一是在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方面,重点关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等内容。二是在加强对财经领域公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方面,要围绕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及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财经纪律检查。要严肃查处涉企违规收费、违规兴建楼堂馆所、虚列收支、虚报冒领或截留挪用财政资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私设“小金库”、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或化债不实、规避或违法开展政府采购等问题。三是在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方面,加强对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金融企业、平台公司等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严厉打击财务数据造假、虚构经济业务、出具“阴阳报告”等行为;强化中介机构执业监督,严肃查处串通舞弊、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
“为进一步巩固财会监督工作基础,四川将从财会监督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成效四个方面下功夫。”这位负责人说,实施方案要求各单位应配备与财会监督职能任务相匹配的人员力量,加大优秀财会监督人才的选拔任用力度;将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或财务会计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人员纳入四川省社会信用平台“黑名单”;严格落实“两书一函”制度,督促责任主体落实问题整改;将财会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结合实际纳入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内容。
“实施方案将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财会监督工作,印发后,关键是要抓好贯彻落实。”这位负责人说,财政厅作为财会监督主责部门,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组织保障、强化工作考核、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