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
11月21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揭晓全省法院第八届“十佳庭审”和第五届“十佳裁判文书”评选活动结果。其中,4件刑事庭审、4件民事庭审、2件行政庭审获得“十佳庭审”称号;3篇刑事裁判文书、5篇民事裁判文书、2篇行政裁判文书获得“十佳裁判文书”称号。
“十佳裁判文书”获奖照片 四川高院供图
在这些案件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由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的全国首例公共交通人脸识别侵权纠纷案入选“十佳庭审”。
“十佳庭审”获奖照片 四川高院供图
2021年11月25日,原告汪某通过12306购票系统购买了一张当天从贵阳东站至贵阳北站的高铁客票。当汪某于贵阳东站进站乘车时,发现进站口处用广播告知乘客需要手持身份证、摘掉口罩刷脸进站。
虽然汪某当日通过刷脸验证后进入站点乘车,但是他认为相关部门没有告知其采集自己人脸信息的原因、用途和处理方式,更没有事先征得其授权或同意。事后,汪某以被告侵犯其面部个人信息为由,请求法院判决相关部门删除收集的面部信息,赔礼道歉,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800元等。
最终,法院以相关部门虽然在履行法定告知义务上存在一定瑕疵,但具有依据法律规定采集个人信息的免责事由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省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全省法院不断总结审判经验、培训审判技能,极大提升了审判工作能力和水平。“十佳庭审”“十佳裁判文书”也从无到有、从有到优,成为四川法院响亮的名片,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充分肯定。四川法院致力于把“双十佳”打造为“以开放强化监督、以监督倒逼能力、以能力保障公平、以公平赢得认同”的重要平台。
据了解,本届评审活动邀请了代表委员、专家学者走进法院参与评审,还开通了大众评审投票线上通道,截至11月18日投票结束时,共有26.38万人次参与投票。经过层层推荐、严格筛选、权威评审和公众评判,最终产生了全省法院第八届“十佳庭审”和第五届“十佳裁判文书”。
第八届“十佳庭审”名单
刑事庭审
乐山中院审理的(2022)川11刑初14号滥伐林木刑附民公益诉讼案
广元苍溪法院审理的(2023)川0824刑初107号非法经营案
绵阳北川法院审理的(2023)川0726刑初17号非法狩猎刑附民公益诉讼案
南充营山法院审理的(2022)川1322刑初337号受贿案
民事庭审
成都高新法院审理的(2022)川0191民初2221号股权转让纠纷案
巴中巴州法院审理的(2023)川1902民初5600号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成铁中院审理的(2022)川71民初11号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
德阳中院审理的(2023)川06民终368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行政庭审
达州通川法院审理的(2023)川1702行初75号工伤保险资格认定及行政复议案
广安前锋法院审理的(2023)川1603行初300号行政处罚案
第五届“十佳裁判文书”名单
刑事裁判文书
省法院制作的(2019)川刑再16号刑事判决书
自贡中院制作的(2022)川03刑初11号刑事判决书
达州通川法院制作的(2022)川1702刑初87号刑事判决书
民事裁判文书
成铁一院制作的(2022)川7101民初6829号民事判决书
泸州江阳法院制作的(2022)川0502知民初31号民事判决书
德阳旌阳法院制作的(2021)川0603民初3290号民事判决书
省法院制作的(2023)川知民终137号民事判决书
成都中院制作的(2021)川01民初10950号民事判决书
行政裁判文书
遂宁中院制作的(2022)川09行初12号行政判决书
乐山中院制作的(2022)川11行终266号行政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