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罗石芊
11月14日,博主“阿乐鲜生”(曾用名“阿乐下乡村”“老兵阿乐”)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了一条内容为“大爷说三年没见他儿子了,那一刻我流泪了”的视频。视频中,一名老人称,因位置偏僻道路不通等原因,导致今年的苹果难以卖出,博主表示,要收下老人所有的苹果进行销售。不少网友看后纷纷表示感动,称赞博主“有爱心”“太善良”。
这条令人感动的视频背后,却另有猫腻。11月28日,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到,该视频拍摄地为四川省凉山州盐源县,视频中的老人为盐源县卫城镇大堰沟村村民王大爷。据盐源县卫城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介绍,因无人管理土地,今年王大爷家只收获了两筐苹果,并不存在视频中苹果滞销的情况,视频内容为卖惨摆拍。
视频中的老人王大爷
视频:老人家中苹果无人收购烂地里
博主主动帮卖感动网友
“大爷,我们是过来收苹果的。”
“我们家有很多苹果,因为路不好走,没人来收......”
在“阿乐鲜生”的视频中,他和一名老人的故事,从在路边收苹果的“偶遇”开始。
在老人家的果园中,这名博主现场掰开了一个苹果,对着镜头展示苹果是“满满的糖心”,并提出将尽力帮老人卖苹果。之后,他又来到老人家里,老人说,其儿子因患病住院,老伴也早已去世,自己3年多没能看到儿子了,现在准备卖了苹果,买新衣服和吃的去看儿子。
视频发出后,令人感动的情节让不少网友泪目,大家纷纷为博主的行为点赞,还有网友提出,想要买一些老人家的苹果。
真相:老人家中今年并无苹果
视频内容为摆拍
事实真的如同视频中呈现的这样吗?
今年9月,在四川凉山、攀枝花等地,也曾有博主以类似的“卖惨”剧情吸引网友关注,进行石榴销售。同样的偶遇,同样因为没人收水果烂到地里的剧情,让不少细心的网友发现了其中疑点,并质疑视频内容的真实性。
11月28日,封面新闻记者从盐源县卫城镇人民政府获悉,视频中的老人为卫城镇大堰沟村民王某贵,因其子生病,目前养老事宜和家中土地由侄子钟某帮忙管理。因今年钟某工作调动,土地缺乏管理,老人家中苹果仅收获了两筐,且已送人,并不存在苹果卖不出去的情况。因此,视频内容为虚假摆拍。
此外,据王某贵老人说,拍摄视频的博主承诺,拍了视频后会买米来看望他,但最终,博主也没有给老人送米。
视频中,王大爷称,因路不好走,自家的苹果没有人来收购
目前,“阿乐鲜生”账号仍在运行,其视频账号中,有不少类似情节的短视频,但已经找不到与王某贵老人相关的视频内容。
“卖惨摆拍”事件多发
律师:“卖惨营销”可能构成诈骗罪
今年9月,凉山州公安局等部门公布的四川首例“系列网红主播带货案”,揭示了“凉山曲布”“赵灵儿”等网红通过制造“视觉贫困”,带货销售假冒农产品,最终谋取高额利益。
同月,在四川攀西地区,不少主播也用花钱找“演员”,卖惨摆拍的方式“帮助”当地农户销售卖不出去的石榴。经封面新闻记者调查,视频情节都是剧本,“演员”家里并未出现水果卖不出去的情况。
在今年年初,主播“云南波波”(又名:波波善行)在被凉山警方抓获后坦言,自己在看到一些主播通过直播带货挣钱后,开始编造虚假故事,以“卖惨”的形式博取网友同情,从而涨粉后走上带货挣钱的道路。
对此,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认为,结合相关案例和法律规定,“卖惨带货”这种销售行为或手段,如果跨越了相应边界,极有可能构成诈骗犯罪。
林小明表示,如果“卖惨”具有相应基础事实,实施人将惨况进行扩大或者夸张,那么这种营销行为还属于民事上的欺诈,也就是利用了受众或购买者的同情心进行了相应营销,实施人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是,购买者可以以重大误解或者受到欺诈为由,主张购买合同无效从而要求退款。
如果“卖惨”本身就是虚构的事实,而实施人还加以夸大来欺骗消费者购买水果;同时,该欺诈行为足以导致消费者错误地处分自己的财物,也就是掏钱购买相应水果,所购买水果质量与该水果实际价值或当地行情相差太远,售卖水果金额达到诈骗的刑事立案标准,那么“卖惨”的实施者可能构成违法或犯罪,应根据相应情况受到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