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樊邦平
· 39个欠发达县(市、区)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推动托底性帮扶工作情况,每年应不少于6次,每少1次将扣2分,至扣完为止,此项总分为5分。
· 39个欠发达县(市、区)所在的8个市(州)协调机制组织所辖各欠发达县(市、区)赴市县“1+1”结对帮扶方对接工作,每年应不少于2次,未达到的不得分,此项总分为5分。
· 托底性帮扶省级协调机制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到联系帮扶县实地调研督促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困难问题情况,每年应不少于2次,每少1次扣2.5分,至扣完为止,此项总分为5分……
4月11日,记者从省委组织部获悉,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39个欠发达县域托底性帮扶工作总体部署,为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和帮扶力量责任,有力有效推动摆脱欠发达地位,日前,省委组织部已会同省39个欠发达县域托底性帮扶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印发了《2024年度39个欠发达县域托底性帮扶工作考核评价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在2024年度,四川将按照“干什么、考什么”要求,分别对39个欠发达县(市、区)、相关市(州)和托底性帮扶省级协调机制成员单位三个层面考核对象,采取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形成可量化、可督导、可考核的指标,以督促提升托底性帮扶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据悉,此次考评总分为100分,四川将从责任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两个方面分别对39个欠发达县(市、区)、相关市(州)和托底性帮扶省级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进行考评。
39个欠发达县(市、区)党委、政府责任落实情况所占分值为10分,其中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落实主体责任、激发内生发展动能等情况占5分,加强帮扶工作对接、做好服务保障等情况占2分,县级工作推进机制运行以及工作专班作用发挥等情况占3分;任务完成情况所占分值为90分,考评牵头单位将依据39个欠发达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围绕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财政自给率及变化情况等“十项指标“,对各县(市、区)年度完成情况进行纵向比较,根据完成情况给予相应分值。
39个欠发达县(市、区)所在的8个市(州)党委、政府责任落实情况所占分值为30分,其中市(州)协调机制运行情况占5分,督促推进所辖欠发达县(市、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情况占10分,牵头组织所辖欠发达县(市、区)赴帮扶方对接工作情况占5分,以市(州)为单位组织实施托底性帮扶项目情况占10分;任务完成情况所占分值为70分,考评牵头单位将以所辖欠发达县(市、区)的平均得分,按70%折算后作为该市(州)的得分。
托底性帮扶省级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责任落实情况所占分值为10分,其中成员单位党委(党组)建立帮扶联系机制和研究部署托底性帮扶工作情况占5分,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到联系县指导督促工作、帮助解决困难问题情况占5分;任务完成情况所占分值为90分,考评牵头单位将主要围绕“六张清单”部门职责和省委“十条措施”牵头职责,分两个层次对其开展考评。
《方案》明确,此次考评的程序及方式分为形成考评依据、开展自评总结、组织实地考评、开展综合评价四个环节。在形成考评依据基础上,以上三个层面的考评对象须在2024年12月上旬分别围绕各自的考评清单,向省级协调机制报告托底性帮扶工作情况,同时抄送省委组织部,以完成自评总结;考评牵头单位将在2025年1月底前结合全省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安排,采取实地核查、座谈访谈、抽样调查、数据分析等方式,对39个欠发达县(市、区)、涉及的8个市(州)分别完成实地考评,省级协调机制成员单位提供相关印证资料,不单独组织实地考评;在2025年4月底前,考评牵头单位将以实地考评和行业部门评价为基础,结合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省内结对帮扶考评、定点帮扶考评以及国家和省级督查检查(暗访)、调度通报、负面舆情等情况对托底性帮扶工作完成综合评价。
在具体实施中,四川将把托底性帮扶工作考核评价与省委、省政府目标绩效考核、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等统筹起来,简化考核程序方式,做到成效同考同评、结果共通共用,切实减轻基层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