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7月1日实施 这些变化值得关注

2024-04-30 19:07:2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牛霄

四川在线记者 边钰

日前,新修订的《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条例》共6章56条,包括总则、设立、运行、服务、法律责任和附则,将从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

为何要新修订《条例》?其有哪些特色亮点?对于《条例》,公共图书馆从业人士又如何看待?

4月30日,记者采访业内人士,解读《条例》的变化、亮点,共议公共图书馆未来发力方向。

看转变

由“保基本”向“促发展”转变

原来的《条例》自2013年10月1日施行以来,对我省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发挥了良好的引导、推动和促进作用,目前全省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设置率已经达到了100%。

四川省图书馆

为何要修订《条例》?背后有着多重现实因素。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时代发展,原《条例》逐渐与读者多元化、数字化、网络化的阅读新需求不相适应,无法解决新问题、新矛盾。“特别是从全国第七次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情况来看,亟需通过修订条例切实改善我省公共图书馆保障条件,提升公共图书馆服务效能和业务建设水平,立足四川特色,推动全省公共文化服务实现高质量发展。”除了上述原因,该负责人介绍,《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两部上位法在管理措施等方面存在不一致或者表述不充分之处。因此,修订条例迫在眉睫。

阅读热,图为读者排队进入四川省图书馆

谈到《条例》最大转变,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二级巡视员王兵总结,其将有效推动全省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实用、具有四川特色的现代化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让人民群众能够“来看书、有书看、看好书”,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由“保基本”向“促发展”转变。

论亮点

直击发展痛点 兼具时代性和地域性

从主要内容来看,修订后的《条例》更扎实,不少内容直击行业发展痛点,对当前公共图书馆的工作开展有鲜明的指导意义。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健全布局结构、加强制度保障方面,明确县级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建设要求,加大经费投入,推进公共图书馆资源和惠民服务有效下沉;在推进公共图书馆科学运行、创新管理方面,进一步明确省、市、县三级公共图书馆的职能职责;细化馆长任职条件,规定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馆长或者副馆长应当有一名以上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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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来看,修订后的《条例》让公共图书馆发展定位更加明确;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公共图书馆管理更加科学;公共图书馆服务效能显著提升。同时,《条例》时代形和地域性兼具,具有三大特色亮点:一是注重打造特色阅读网点;二是强调丰富数字资源服务;三是推动建设特色馆藏资源。

具体来说,其明确政府在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构建中,应当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服务触角。比如,鼓励在景区、街区、公园、楼宇等人流密集场所设立服务网点。依托本地自然文化资源和红色资源禀赋,共建图书馆或者阅读服务网点。

从时代性看,在数字化阅读日益普及的当下,人们的阅读习惯也从“读书”到“读屏”。融合多重形态的视听内容,让阅读从“一卷在手”到“一屏万卷”。对于这一现实,《条例》也充分回应,明确公共图书馆根据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下的读者阅读需求,逐步增加电子图书、电子有声读物等数字文献品种和数量。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文献信息共享平台,提供远程预约、查询、借阅、阅读推广等数字服务。

宜宾市图书馆

地方文献是一个地区风貌的“百科全书”,公共图书馆是地方文献资源收集保护、研究和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这方面内容,《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明确公共图书馆应当系统收集地方文献信息资源,保存和传承地方文化。面对“古籍热”“古籍活化”,《条例》第三十四条明确,公共图书馆应当加强古籍的整理、出版和研究利用,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些都为图书馆如何保存城市记忆,传承城市文明作出了明确要求。

谈反响

构建有四川特色的现代化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

四川省图书馆馆长王龙认为,《条例》最大的变化是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征,顺应了群众美好生活阅读新期待。他提到,《条例》明确了新时期公共图书馆的发展定位,在完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上,一方面强化了政府责任,将切实改善我省公共图书馆保障条件;另一方面对公共图书馆建设和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比如针对不同群体的多元化服务内容、推广全民阅读、新技术的应用、专业人才配备、文献信息资源建设、古籍保护工作等等。

南充市图书馆人气旺

“《条例》体现了四川建设文化强省、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使命和担当。下一步,将按照要求不断提升公共图书馆服务效能和业务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公共图书馆功能,满足各类群体阅读需求,激发全民读书热情。”王龙说,他们将推动全省公共文化服务实现高质量发展,共同缔造“书香四川”美好生活。

谈到《条例》,成都图书馆馆长肖平认为,提高公共图书馆的服务水平让他印象深刻。他介绍,《条例》明确规定公共图书馆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服务时长,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阅读推广活动,并加强社会监督与考评;同时,要求保障少年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阅读权益;此外,《条例》把总结提炼四川经验做法上升为法律规定,包括推进川渝地区公共图书馆一体化建设,推动现代化的新型阅读空间建设,鼓励和支持公共图书馆拓展科普功能、旅游服务功能等。

他介绍,成都图书馆也一直不断探索提升服务效能。比如,持续举办的“成图·图书馆之夜”巧妙解答了市民“周末去哪儿”“晚上玩什么”的问题,活动聚焦中青年读者,开启了对现代公共文化服务的创新探索。每年200场常态化惠民活动和大型阅读推广活动,让成都的图书馆之夜精彩纷呈。同时,自2022年6月1日起,成都图书馆及其主题分馆天府人文艺术图书馆开始实施超长延时服务,截至目前,已有近80万人次成为这项服务的体验者和受益者。

四川大学图书馆开展书香活动

四川大学图书馆馆长兰利琼则从《条例》给予高校图书馆建设谈了自己的想法。她认为,《条例》的出台彰显了我省着力解决图书馆事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以及推进全省各地文化事业均衡发展,明确重点扶持革命老区、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等公共图书馆事业的责任。

“《条例》的出台,对我们高校图书馆的高质量发展具有借鉴和指导意义。”兰利琼说,一是强化服务模式创新,为师生提供更加多样化和个性化的服务,尤其要进一步关注特殊群体的服务需求。二是强化社会合作,高校图书馆应该与公共图书馆及其他文化机构建立协作机制,汇聚资源、形成合力,共同促进文化繁荣和教育发展。三是强化监管和评估,通过自评及第三方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切实推动图书馆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古籍修复进校园

她介绍,在社会合作上,四川大学图书馆也早有探索,“2023年四川大学图书馆与四川省图书馆试点开展了暑期高校学子暑期返乡参与公共图书馆建设志愿服务活动就是一个很好的尝试。”兰利琼说,未来,将按照《条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比如,今年他们将和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四川省图书馆与共青团四川省委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一道组织全省高校学子返乡参与公共图书馆建设志愿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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