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陈丽霏
11月5日,德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免去:
王行之的德阳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孙若的德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
决定免去:
陈天航的德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李强的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苟建汶为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免去:
阳霖的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
雷秀华的德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余长清的德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