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智库研究员 徐也晴
人才是发展的第一资源。日前,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长江经济带研究院等机构联合发布的《长江经济带“人才友好型城市”指数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成都市的总指数位居第一。
据悉,《报告》构建了“爱才友好度”“育才友好度”“引才友好度”“用才友好度”和“宜才友好度”等5个一级指标,以及32个二级指标。其中,成都在“爱才”“用才”和“宜才”上表现亮眼,均位列前三名。《报告》提到,成都在人才服务特色度、就业市场活跃度、人才供需匹配度以及本土人才留用度等指标方面展现了卓越的实力。
但仔细来看,成都在“引才”方面依然有提升空间。
《报告》认为,引进人才是壮大人才队伍、改善人才结构的重要途径。具体而言,衡量“引才友好度”的指标包括落户保障、子女教育、人才奖励、住房补贴、医疗保障和人才净流入等。
在“引才”方面,东部沿海城市表现相对优异。比如,宁波近年来连续四次放宽落户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户口准入条件,在全省首先试行居住证转户籍制度;苏州则提出了支持高技能人才密集、技术实力较强、实施技能等级评价的规模以上企业自主开展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
如何进一步提升“引才友好度”?《报告》给出了两点建议。
一是拓宽引才类型。《报告》发现,约40%的长江经济带城市没有针对特定行业的特色人才制定相关的引进和培育政策,而技能型人才、特定领域的紧缺人才是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力量。对此,《报告》建议各地因“才”施策,明确人才需求的领域、层次和数量,构建多元化、多层次人才结构。
二是在人才引进及认定政策上赋予企业更多自主权。《报告》发现,约30%的长江经济带城市没有针对企业自主引才制定相关政策,如授权企业自主认定人才、针对企业开展引才工作的补贴支持等。但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对于自身所需人才有着最直接和深入的了解。对此,《报告》建议,通过拓宽企业的自主权限,支持企业根据自身的发展战略、市场需求和人才现状,灵活制定引才计划,从而提高人才引进的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