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四川丨住房已成危房,距省道太近难以重建怎么办?

2024-11-20 10:12:2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杨琴

四川在线记者 赵荣昌

日前,泸州市古蔺县皇华镇黑竹村村民七组侯先生通过“四川省网上群众工作平台-问政四川”求助:自家住房已成危房,想要改造重建,但因为房子距离后修的省道太近,不符合退距要求,而难以重建,该怎么办?

侯先生家的住房。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村民求助:

农房离省道太近,不符合退距要求无法翻建

 

据了解,省道309线于2008年左右改造完成,是四川境内由古蔺至高县的一条省道。侯先生家房子建于上世纪90年代,属于修省道之前的原有建筑。

侯先生告诉记者,自家房子距离省道309线距离只有两米。但按照政策重新翻建需要离路15米。但留够15米以后,自家宅基地就完全被覆盖了,无法建房。

侯先生的说法是否准确?记者联系到皇华镇黑竹村村委会主任王先利。

王先利向记者解释,因为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规,出于安全因素考量,‌不同等级的公路与农村住宅均有最小距离规定。其中,按照规定,房屋距离省道应不少于15米。因此,侯先生想要拆除房屋原址修建确实不符合上述规定。

为什么省道修建的时候,侯先生的房屋没有迁建呢?

泸州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省道建控区15米,是指省道修好后再建房应保证15米距离。房屋在前、修路(包括该路段改造情况)在后的话,只要房屋不在用地红线内就不征拆,如果修路对已建房屋造成威胁或造成房屋不安全,可按临界房拆除。

侯先生家的住房。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最新方案:

可在符合政策条件前提下,在村里其他位置批复建房用地

 

为解决住房问题,侯先生提出一个变通办法,想在自家承包地上重新选址建房,但这一想法也被否决了。

“难以通过审批。”王先利解释,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由此,侯先生想在自家耕地上建房的诉求不合理,如果强行乱占耕地建房,属于违法行为。

那侯先生想重建新房的合理需求,还有没有可能达成呢?

王先利告诉记者,已再次与侯先生取得联系,可以在符合政策条件的情况下,为侯先生在村里其他位置批复用地。

 

延伸:

部分基层干部呼吁:类似情形并非个案,希有明确规划指导政策

 

记者在采访中,一些基层干部都表达了同样的问题。

“由于很多农村房屋修建在省道和乡道旁边,诸如此类需要翻新房屋但却在原址修建不符合相关道路安全管理条件的,希望能及时出台相关文件,在政策文件中明确详细的规划指导,帮助老百姓了解如何选址、设计、施工,以符合道路安全管理要求。”他们认为。

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程冠律师则建议,百姓在重新翻新和修建房屋时,应咨询当地乡镇政府、规划部门或自然资源部门等,了解具体的建房距离公路的标准,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对于已修建好的房子,涉及到公路过境等问题,应及时到相关部门了解相关政策并配合拆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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