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高杲
近日,科技厅印发《四川省省级科研院所评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省级科研院所作为评估对象,评估省级科研院所的运行状态和运行绩效,以促进省级科研院所规范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创新活力。
据了解,此次评估分为应用技术研发类科研院所、社会公益研究类科研院所、转制类科研院所三类,分别设置创新基础、研发活动、创新产出、创新效益、职责定位与制度建设等5个一级指标,人均科研资产、科技人才结构、知识产权、人均创新产出、成果转化效能等二级指标,采取中长期综合评估和年度评估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资料评审与现场考察评价相结合方式,包括评估布置、院所自评、组织评估、评估报告4个程序。
在评估重点方面,对应用技术研发类科研院所,将突出技术突破和技术应用成效、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对行业/区域技术进步、产业升级与竞争力提升的支撑带动作用,以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等;对社会公益研究类科研院所,突出服务公共管理、应对突发事件、保障民生和社会安全等社会公益性技术开发、服务的能力与效果,以及服务省委省政府重大工作,履行社会责任等;对转制类科研院所,突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或新产品研发、经济效益。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评估结果将作为省级科研院所设置、布局、调整及相关政策制定的重要参考,作为省级科研院所经费支持、编制调整、财政保障、岗位结构比例核准、绩效工资总量核定、领导人员调整、条件平台基地建设等的重要参考。
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评估,并将评估结果通报参评省级科研院所及其主管部门,引导省级科研院所立足职责定位,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省级科研院所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