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现场。 受访者供图
四川在线记者 王若晔
11月22日,四川省泸州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泸县一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林地经营权”成功交易。这是自然资源部今年10月印发《自然资源资产价格整体评估技术指引(试行)》后,全国首宗“集建入市+林地”自然资源组合供应项目。
自然资源组合供应,简单说,就像一个“资源套餐”,是指从过去单一土地、矿产资源的出让,拓展至土地、矿产、森林等多种自然资源资产“打包”供应,解决自然资源产品“配置难”“变现难”等问题,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多种需求。
组合供应主要有多种模式,比如跨资源(如“土地+矿产”)、跨权属(如“国有+集体”)、跨区域(如“地表空间+地下空间”)和跨层级(如“省级采矿权+县级土地使用权”)等。
本次在泸州成功交易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林地经营权”,是将12.34亩低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周边715.54亩利用低效的林地组合供应。建设用地将用于建设竹木、竹笋加工基地,林地将用于种植竹笋、竹木。该交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泸州分公司实现,由四川盈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成功竞得。
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组合供应使集体经济组织实现收益85万元。项目投成达产后,将带动周边居民300余人灵活就业,预计促进参与就业人员人均年收入增加1万余元,促进低效闲散资源向高效利用转变,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为乡村振兴注入新鲜活力。
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如何实现组合供应?
去年9月,自然资源部在全国15个省(市)43个城市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泸州市成为西部唯一地级市纳入试点城市。聚焦多部门分头管理各类自然资源的现状,泸州将探索资源资产组合供应作为试点探索重点任务。
“通过走村入户,全域全覆盖摸排低效用地,进一步明晰产权关系。在尊重林地所有权前提下,创新性地将林地使用权(承包权)与林地经营权分离,逐步实施林地经营权确权登记。”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村地区,泸州提出“定性、定量、不定位”的规划策略,制定“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则,明确存量低效建设用地规划用途和设计要求,增强规划的适用性和韧性。同时结合村发展需求,编制村产业规划、确定产业发展方向,锚定规划目标实施产业发展。
在此基础上,泸州将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个人的林地经营权委托集体资产管理公司经营,按照相关程序,将组合供应交易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统一拍卖供应,实现组合供应交易市场化运作。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全国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为契机,下一步,泸州将结合自身自然资源资产禀赋,以该案例为示范,带动更多类型自然资源组合供应,推动泸州建设山水林田湖草一体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实现机制。
【新闻多一点】
哪些自然资源可以组合供应?
自然资源部印发的《自然资源资产价格整体评估技术指引(试行)》明确,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海域、无居民海岛、水,以及湿地、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均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的基础上,通过合理设计、组合形成自然资源资产包。
整体评估涉及的权利类型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承包经营权、矿业权、海域使用权等,评估时应按供应方案、规划条件(或开发利用要求)等供应条件进行逐一界定,并特别关注对权利具有影响的前提条件。
近年来,各地探索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工作,涌现相关典型案例。例如去年12月,江西首宗“采矿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组合供应项目成功交易。这是“矿产+土地”自然资源组合包,涉及采矿权面积1.34平方公里,开采规模70.2万立方米/年,配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约58.99亩,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