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刘佳
12月4日上午举行的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省法院院长王树江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任免案,
免去
赵爱民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庭长职务;
张碧芳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谢黎明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三庭副庭长职务;
许静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罗梅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胡廷俐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二庭副庭长职务;
张兴全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静宏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洪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谭清安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孙涛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晓川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红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学东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钟均成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雷伟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长江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杨军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郑强的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职务;
欧阳干林的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
张碧芳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谢黎明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三庭庭长;
许静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二庭庭长;
唐楠栋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李旭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李璐君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廖宇羿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张燕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