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评论员 周丽萍
一
今年,地方招商引资迎来巨变。
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招商引资行为促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后,国务院发布的国令第783号《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已于8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给予特定经营者税收优惠;不得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等方面的优惠。归纳起来,就是对各地招商引资行为作出规范,拼“优惠”成为过去式。
招商引资作为地方拼经济、搞建设、催生新质生产力的关键抓手,新规之下,该向哪里转,怎么转?不拼“优惠”了,又拼什么?未来的招商引资将如何进化?
二
畅通国内大循环,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必须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顺畅流动——这就是当前招商之变的底层逻辑。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作出重要指示。拥有超大规模且极具增长潜力的市场,是我国发展的巨大优势和应对变局的坚实依托。实施招商新规,就是通过深化改革“消除”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障碍掣肘,健全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市场体系和制度环境。
近些年,国家出台过规范招商引资的相关政策,但这次从通知意见上升到法规条例,法律层级提高,权威性和执行力增强,彰显改革力度和决心。
客观地说,过往那种拼优惠的招商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对地方经济发展确实起到了促进作用。但当前形势与环境已发生变化。一是招商引资的老套路已不好用,一味自降身价也未必招得凤凰来,反而成为“内卷”“内耗”。二是不符合高质量发展的要求,高质量发展就是要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着眼大局,我们需要的是全国统一大市场下的高效配置、优胜劣汰,而不是简单粗暴的同质化竞争,资源浪费。
今年7月29日,国务院副总理张国清在《人民日报》撰文指出,规范地方招商引资法规制度,是为“推动各地招商引资从比拼优惠政策搞‘政策洼地’向比拼营商环境创‘改革高地’转变,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因此,各地要找准在全国统一大市场中的定位作用和比较优势,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防止各自为政、画地为牢,避免搞封闭小市场、自我小循环。
大开放才有大发展。打开国门也敞开省门,对外开放也对内开放,是创建更优营商环境的“进化”之道,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应有之义。
三
招商新规,一方面是规范“刹车”,另一方面是提升“能级”。老把式不能用了,就要苦练新招数。
从招商方式看,以往“拼优惠”的税补招商、土地招商,将转变为“拼生态”的链式招商、园区招商、资本招商等;从招商对象来看,以往一些地方搞“大呼隆”,要转变为聚焦重点精准发力;从招商体系来看,以前是地方各自为政、各显神通,以后将更加树立全省“一盘棋”理念,统筹全省驻外招商力量,完善招商网络;从招商人员看,过去很多地方是党政领导带队、全域招商全员招商,现在招商队伍更要向“专业化”发展。难度加大,挑战升级。
但换个角度,新规把一些只盯着政策优惠的企业基本排除在外了,有助于帮助地方筛选出一批真心企业、优质企业;企业也将更好地根据当地资源禀赋、产业链条以及营商环境等作出决策。因此新规后,地方“拼”的是新层次的“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呼唤更高能级、更有活力的竞争力。
面对新规,四川有挑战,更有机遇。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加之不断提升的产业链韧性、持续优化的营商环境、加速发展的科创力量,是四川招商引资的强劲“底气”。
当务之急,是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招商引资改革创新举措,如何以市场化的办法开展招商。从趋势看,场景招商和资本(基金)招商正成为新的热点和增长点。四川重构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体系,构建千亿级母子基金集群,以吸引更多国内外资本;入选eVTOL(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国家试点城市,成都以场景链赋能,加快探索低空经济新业态新模式。
未来招商引资,要有“进化”的思维,也是个“进化”的过程,需积极转变招商引资的观念和思路,在实践中用改革的思路办法破题开局。
四
招商引资新规出台,旨在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但绝不意味着政府“放手”。而是要“两只手”同时发力,把该管的事管好,防止“市场失灵”。
接下来的招商引资,某种程度上,要求更高,任务更重,更加强调精准匹配和优质服务。比如,要培养“知商”“懂商”的内行,锻炼“投行思维”;再如,新规意味着地方不仅面临企业如何招进来的问题,还有如何留得住的压力。
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只有市场化和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才能给企业家和投资人带来稳定的预期,打开招商引资的新局面,开窗放入大江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