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内江市委批准,内江市纪委监委对资中县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欧明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欧明松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与他人串供、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在干部、职工的工作调动、职称评审等工作中,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违规收受社会化服务主体项目补贴款回扣,用作“工作经费”开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中标、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欧明松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江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内江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欧明松开除党籍处分;由内江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