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陈碧红
年底已至,最近赶在四川乘用车置换更新政策到期前买车的朋友数量持续激增,同时也有一些消费者对相关补贴政策不是很清楚并提出疑问:比如“转让本人名下四川号牌乘用车、取得了省外《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后,新购车能否申请补贴?”,再比如“置换购买5万元以下的新车能否申请补贴”等。
12月23日,四川省商务厅、财政厅对上述关注度较高的问题做出明确回复。
问题1:个人消费者在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24日期间,转让本人名下四川号牌乘用车、取得了省外《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四川省内购买了销售发票价格5万元及以上新乘用车,能否申请享受四川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
答:满足上述条件并符合四川省商务厅等5部门《2024年四川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工作方案》中其他规定的个人消费者,可按此方案明确的补贴标准申请享受补贴。
即: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24日期间,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四川号牌乘用车、取得了省外《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四川省内购买了销售发票价格5万元及以上新乘用车,转让的旧乘用车、购买的新乘用车分别完成转让登记、注册登记,对购买的新乘用车按含税销售价格分档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新能源乘用车5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11000元;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14000元;25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17000元。燃油乘用车5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8000元;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11000元;25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15000元。每位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新乘用车。转让的旧乘用车须在2024年8月26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问题2:个人消费者在2024年8月26日至9月24日期间,在四川省内购买了销售发票价格5万元以下的新乘用车,并在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转让本人名下四川号牌乘用车、取得了省内或省外《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能否享受四川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
答:满足上述条件并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政策措施》中“实施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中其他规定的个人消费者,可按此政策措施规定的补贴标准申请享受补贴。
即: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24日期间,个人消费者在四川省内购买了销售发票价格5万元以下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新车在省内登记上牌并为非营运性质,且在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转让本人名下四川号牌乘用车、取得了省内或省外《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分别对购买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给予1万元、购买的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给予0.7万元一次性定额补贴,每位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新车。转让的乘用车须在2024年8月26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