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曾小清 杨艺茂
2月26日,记者从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获悉, 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德平、沙万强辞去乐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会议决定免去:
李建伦的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金玉梅的乐山市水务局局长职务;
王一君的乐山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刘琴的乐山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王素英的乐山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黄秀航为乐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吴小怡为乐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廖沂为乐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冯静为乐山市司法局局长;
张宇为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马跃为乐山市水务局局长;
刘涛为乐山市统计局局长;
龙克强为乐山市医疗保障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