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刘佳
3月19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春雷行动2025”第二批典型案例。其中,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对高新区久云商贸部未办理备案销售预包装食品和经营食品标签内容虚假的行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88元并罚款0.5万元的行政处罚,内容直指“特供酒”。
去年10月,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后对当事人开展现场核查,发现当事人未按规定办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采集表,且销售了一瓶标有“武警黄金部队内部专用”字样的特供酒。经核实,当事人未能提供标签内容真实性证明。当事人未依法备案销售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营食品标签中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的相关规定,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行政处罚。
本案的查处有利于帮助消费者理性选购酒类商品,增强对“特供”“专供”等营销话术的辨识能力,形成“不轻信、不购买、及时举报”的社会共识。对同类经营者形成有力警示,推动酒类经营者主动核查备案资质、规范标签内容,促使经营主体依法依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