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专项监督检查

2025-08-26 00:09:40来源:消费质量报编辑:孙家钰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人口密度提升,燃气泄漏安全事故风险日益凸显。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作为防灾减灾的“第一道防线”,其正常运行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此,内江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内市监发〔2023〕149号)等文件要求,于今年3月至7月,联合内江市检验检测中心、四川页岩气产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内江市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对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业企业、餐饮等重点用气场所开展了报警器的安装、使用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是否存在未检、漏检、或超过检定周期或计量检定不合格、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家用报警器等违法行为的专项监督检查。检查期间,记者受邀随行报道此次监督执法检查情况。


现场检查燃气报警器

“你们的安装不符合要求”“你们使用的是家用报警器,按规定不能用于餐饮行业”“你们的报警器没有定期检测”“你们使用的报警器已损坏,要立即更换通过检测合格的报警器”……执法工作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商户使用报警器存在问题时这样说道。

在检查现场,检定人员根据国家检定规程JJG693-2011《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对报警器进行了检定,并讲解报警器工作原理、维护保养知识。同时执法人员要求其建立健全报警器使用台账和周期检定管理制度,安全规范经营,强化主体责任和安全防范,做到“早发现、早行动、早预防”。


现场检查燃气报警器探头

几个月的检查工作结束,共监督检查了175家用户,共356台报警器,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工业企业73家157台,检测37家,检测75台,合格67台,剩余未检测82台,餐饮102家用户199台报警器,80家“瓶改气”用户均未检测(169台),检测餐饮22家报警器共检测 30台,合格11 台剩余未检测169台。8家没有安装或已损坏未能修理、11家违规安装家用探测器、

内江市检验检测中心计量一室主任告诉记者,此次检查中发现报警器安全使用存在三个方面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报警器安装不规范,根据《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CJJ/ T146-2011第4.4.2条)规定,报警器的探头与气源之间有的相距过远。

二是部分违规使用家用报警器替代商用报警器。根据《可燃气体探测器》(GB15322—2019)标准规定,家用报警器未带有切断气源的安全装置,且只适用于家庭环境使用,不能代替工业及商业用途报警器使用。

三是部分未安装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报警器。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2021〕9号)第36条、99条要求,未安装报警器的;已安装的单位未对报警器开展定期检测,保证其正常运行。

内江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谢祥斌告诉记者,报警器作为一种检测可燃气体浓度的装置,规范安装并定期检测可让报警器有效使用。在出现燃气泄漏时,可燃气体浓度达到报警值时,报警器会自动声光报警并关闭电磁阀,紧急切断气源,可有效防范和遏制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安全生产。

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谢祥斌表示,接下来,内江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关注用气安全,加大对报警器安全使用的监管力度,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钟朝伟 记者 梅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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