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刘珩 张庭铭
迟到1小时算旷工半天,迟到3小时算旷工1天,旷工6天被开除。反转来了,公司反被要求赔31万。咋回事,小铭今天给你切一切。
据上海市总工会官方公众号消息,上海打工人吴静在公司干了5年,2020年9月几次迟到早退,直接被公司开除了。公司员工手册里写着:迟到1小时算旷工半天,3小时算1天,累计6天就开除。2020年9月,吴静出现多次考勤问题:9月2号下午早退1小时,公司算旷工0.5天;3号中午离岗、傍晚才回,公司直接算1天旷工;后面还有迟到、擅自离岗,公司全按 “旷工” 累加,最后说吴静一个月旷工6天,把吴静开除了。
吴静不服,先申请仲裁没成,转头告到法院。一审直接判公司错了,法院认为迟到早退和旷工属于不同性质的违纪行为,迟到、早退1小时直接认定为旷工半天,超出了合理限度和一般认知,属于扩大化认定,缺乏事实基础。同时公司“擅自离岗算旷工”的规定过于笼统,也没说清离岗原因、时长和后果,也不合理。
这个公司不服,还要上诉,结果二审更给力,法院认定,旷工的本质是劳动者未经批准全天未出勤,吴静明明还来干活了,公司把几小时缺勤算成半天、一天旷工,为此解除双方劳动合同,显然是加重了劳动者的责任。最后二审维持原判,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16140元。
咱们打工人守规矩,但不受人欺负,公司乱定规矩,法律就是我们的靠山。也劝老板们别把员工当软柿子,乱定规矩,违法成本可比你想的高多了。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