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段时间,记者在西部某县采访时,遇到了刚卸任乡镇副镇长的老林。他跟记者诉苦,最近遇到一件颇为无奈的事,“去年镇上引进的农产品加工项目,是县委主要领导牵头拍板的,我只是负责场地协调。结果项目因为环保手续不全被叫停,最后问责名单里只有我一个人,说是‘监管不到位’。”老林的遭遇并非个例,采访中不少基层干部提到自己有过“背锅”的经历。
在干部们的讲述中,他们遇到的“背锅”情况,可以简单概括为两类:一类是不该背的,一类是不该自己背的。不该自己背的往往是被人“甩锅”或出于其他无奈的情况替人“背锅”,通常为上级决策失误、同事失职或为了“圈子利益”而扛下责任。不该背的,是在问责泛化、“一刀切”的情况下,干部无辜被发的问责单。
类似老林那样替人“背锅”的情况,是在上下级权力不对等的情况下,面对上级“甩锅”,不得已扛起本不属于自己的责任,有诸多无奈。而问责乱象下的“冤枉锅”,则更像无妄之灾。有的地方把向下问责当成自己的免责手段,为了应付上级或是平息舆论,不管责任边界、不管客观实际,随便找个“经办人”担责。于是造成在有些人的观念里,干事的也是扛祸的,让具体做工作的干部永远提心吊胆,怕干得越多风险越大。
某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一市开展环保督察期间,该市一个区根据移交线索对多人启动问责,不仅程序不规范,还存在“凑数”的情况,其中,一个月内对王某进行6次问责,还对之前一直在外脱产学习、未实际协管相关工作的3人也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采访中,多名基层干部都提到,干部“背锅”看似是一时的个人委屈,实则危害深远。承担了不该承担的责任,干部的情绪或多或少都会受到影响,有的对问责变得麻木,导致问责不再能起到应有的纠偏矫正作用;更严重的还会挫伤干部工作积极性,滋生“躺平”干部、“怨气”干部。
某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分析:“正常的问责,是为了督促干部履职;但‘替人背锅’和‘冤枉锅’,只会让干部觉得问责不是为了纠错,而是为了找替罪羊。”这种心态会直接导致两种后果:一是不敢干,比如有的干部为了避免“背锅”,对需要担责的工作能推就推;二是不认真干,比如有的干部在执行任务时,先想着留证据、撇责任,而不是怎么把事做好。
让干部背不该背的锅,背后还可能存在破坏政治生态的风险。诸如有人可能会指望替上级“背锅”换来提拔机会,有人可能会习惯于用凑数问责应付考核,从而渐渐强化投机心理。干部不再关注怎么把事情干好,而是光想着怎么避责、怎么站队,会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最终导致政治生态的“劣币驱逐良币”问题。
问责的最终目的不是处理人,而是通过处理人来办好事。如果这个机制用得不准,处理不当,制造出一些“背锅侠”,不仅达不到目的,还可能产生南辕北辙的效果。所以唯有精准问责,明确责任边界,找准责任人,区分该担的责和不该背的锅,才能既起到惩前毖后的作用,又保护好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