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两点论 胡桂芳
本来想用假警服给婚礼“打台面”,结果却被依法处罚,喜事变闹剧,谁之过?
近日,呼和浩特赛罕区一场婚礼的“特殊开道队”引发广泛关注——8名非警务人员身着仿制警服,驾驶摩托车不仅为婚车开路,还违法驶入高架,其逼真装扮造成了群众误解,引发了不良社会影响,最终被警方依法处罚。
这场试图用假警服追求“排面”的婚礼,终究因触碰法律红线而沦为闹剧,更折射出一些人对浪漫仪式感的畸形理解。警服不是你想穿就能穿,它是人民警察身份的象征,承载着国家权力公信力与社会秩序权威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这8名非警务人员穿仿制警服,虽然从他们个人认知上,只是为了追求一种“婚庆”效果,却足以造成群众的误解,模糊了公权力与私人行为的界限。若警服可随意仿制使用,社会秩序的底线何在?婚礼追求仪式感无可厚非,但仪式感的前提必须是遵纪守法。
新人期盼婚礼体面有排场,却陷入“排场即体面”的误区,认为越出格越有面子。殊不知,真正的体面从来不是违法乱纪的“特殊待遇”,而是对法律的敬畏、对他人的尊重。
更值得警惕的是,此类行为并非个例,从违规占用公共道路到滥用特殊标识,部分婚礼正在偏离情感本真,沦为滋生违法行为的温床。摒弃畸形排场观念,需要新人与从业者共同发力。新人应明白,婚礼的核心是爱情的见证与亲情的凝聚,而非违法乱纪的炫耀;婚庆从业者更需坚守法律底线,不能为逐利而怂恿、策划违规行为。任何试图突破法律边界的“奇思妙想”,终将付出代价。
法治社会里,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也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仪式感。警服的严肃性不容亵渎,公共权威不容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