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刘佳
家庭农场是兼具家庭经营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优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何让他们发展得更好?四川为其量身定制发展新规——《四川省家庭农场促进条例》将于明年3月1日起施行。12月10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负责人对条例内容进行介绍。
“截至2024年底,四川全省家庭农场共27.7万家,居全国第2位,家庭农场发展整体呈现出良好态势。”四川省人大农业农村委副主任委员、省农科院院长牟锦毅介绍,条例重点围绕“明主体、优环境、提质量”展开,系统回应了家庭农场发展的关键需求。
条例明确了家庭农场的概念内涵和重要作用。首次在省级法规层面提出,家庭农场在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建立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明确家庭农场是指以农村土地为基础,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从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以农业生产经营收入为家庭重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条例注重构建系统化扶持政策体系。针对“人、地、钱”等核心要素,集成人才培训、设施用地保障、财政扶持、金融保险创新、品牌建设等支持措施,变零散政策为系统赋能。
如何引导家庭农场提质增效发展?条例提出,通过推行信息化管理服务促进规范运营,鼓励发展绿色农业、品牌农业,支持种养循环、产业融合等模式,推动其向集约化、标准化、现代化转型升级,将家庭农场培育成为保障粮食安全、带动小农户、提升农业竞争力的骨干力量,为“天府粮仓”建设注入强劲活力。
“制定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有助于强化法治引领和保障,营造鼓励和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更好规范促进全省家庭农场发展,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牟锦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