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江芸涵
四川在线记者12月24日获悉,省教育厅制定了《四川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自2026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实施细则》共分总则、学制、入学与注册、考勤与评价、留级、转学、休学、复学、退学、毕业、结业、出入境、死亡、保障措施、附则12章50条,对全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各环节工作进行了细化。《实施细则》在四川省全省范围内执行,适用于四川省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就读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学制。明确了我省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原则上小学学制为6年,初中学制为3年,普通高中学制为3年,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均实行每年秋季入学。
入学与注册。明确了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应当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因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或其它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原则,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由专家委员会进行全面评估后,提出随班就读、特殊学校就学、送教上门或免于接受义务教育的安置处理意见。进入专门学校的学生,学籍保留在原所在学校。学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在2个月内建立学籍档案。学籍号一人一号,终身不变。
考勤与评价。明确了对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实行考勤。考勤按出勤、迟到、早退、病假、事假、旷课等项目记录。对学生的学分认定、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等考核评价,应及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留级。明确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予留级,普通高中学生原则上不予留级,特殊教育学生原则上只能留一级。
转学。明确了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并列出了不能转学的五种情形。明确了办理转学应提供的材料和转学流程。
休学、复学。明确了休学的情形,休学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复学的学生,按其实际学业水平安排在原年级或下一年级就读。
退学。明确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准退学,列出了高中生予以办理退学的四种情形。
按照《实施细则》,全省中小学生学籍实行省级统筹、分级负责、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学生基础学籍信息的采集与管理通过国家学籍系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所采集和管理学籍信息的数据安全负责。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任何学生学籍信息不得向外提供,造成信息泄露与违规使用的,依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对相关涉事人员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