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范芮菱
“终于胜诉了!要是按以前的规定,我这种情况属于合同纠纷,不符合法律援助申请条件。”近日,来自自贡市的货车司机朱某在法律援助下拿到迟来的7500元运费,十分感慨。
朱某介绍,今年初,他通过某网络货运平台接单,完成运输后,收货方却以各种理由拖延付款并失联,他尝试了多种维权方式均未果。5月,事情迎来转机——自贡市法律援助中心通过“绿色通道”快速受理其援助申请,并指派专业律师代理诉讼。在律师协助下,厘清了法律关系、固定了关键证据,案件于7月顺利立案,最终,朱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法院确认。
朱某是四川省拓宽法律援助范围后的众多受益者之一。时间回到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正式实施,其中一个亮点就是取消了法律援助申请的具体事项范围限制。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过去,条例对可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有明确列举,例如请求给付抚养费、因工伤事故请求赔偿等。如果群众因经济困难需要代理,但事项不在列举范围内,就无法获得法律援助。在实践中,这种限制常常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挡在门外。”
近年来,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等新就业形态蓬勃发展,但其灵活多元的用工关系往往难以归入传统的劳务或劳动关系中,一旦发生纠纷,维权就面临困难。“就像朱某遇到的纠纷,属于货车司机和托运单位之间的货运合同纠纷,在过去就不符合援助事项范围,类似情况并不少见。”上述负责人表示,如今,事项范围的全面拓宽,从根本上打破了这一制度障碍。只要申请人经济困难且没有委托代理人,其合法权益需要法律保护,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这一关键修订,使得法律援助能够更有效、更直接地覆盖广大受众。
一年间,为了让更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知晓并享受到这项法治保障,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正积极创新服务模式,推动普法宣传“精准入户”。以攀枝花市为例,当地直面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工作“流动分散、时间碎片化”的特点,系统构建了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391个实体服务平台,确保法律服务“抬头可见、扫码可得、触手可及”。
四川省司法厅还联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邮政管理等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专项调研,并印发新就业群体维权服务工作方案。各市(州)现已设立新就业群体法律援助工作站56个,开展普法宣传,提供法律咨询。
据悉,今年以来全省共办理新就业群体法律援助案件200余件,接待解答各类新就业群体法律咨询74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