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入学、转学、退学和实习等!《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明年2月起实施

2025-12-29 17:19:51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牛霄

四川在线记者 江芸涵

近日,省教育厅制定了《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该细则适用于四川省中等职业学历教育(不含技工学校)学生的学籍管理,自2026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实施细则》明确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的目的依据、范围界定、管理原则、管理责任。强调学籍管理应遵循“全省统筹、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等原则。

入学与注册。明确入学条件、报到时间、学籍档案、学籍注册系统操作、学籍注册截止时间、跨省联合招生和融通贯通培养学生的特殊情况处理、禁止注册重复学籍等内容。如“学校不得以虚假学生信息注册学籍,不得为同一学生以不同类型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身份分别注册学籍,不得以不同类型职业学校身份分别向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学生学籍”等。

学习形式和修业年限。明确细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制、学分制情况等内容,规定学习形式和学制确定后不得变更。

学籍变动与信息变更。明确学籍变动与信息变更内涵、核办时间、学籍变动条件和程序、特殊情形规定等内容。其中对跨专业大类转专业的情况,在遵循教育部规定前提下,明确了特殊情形的处理方式。其中关于退学,《实施细则》明确,学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学校批准,可做退学处理,并通知其监护人或有关单位。如无法通知其监护人或有关单位,可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仍不来办理有关手续的,可视为自动退学:1.休学期满无特殊情况两周内未办理复学手续;2.连续休学两年,仍不能复学;3.一学期旷课累计达90课时以上;4.擅自离校连续两周以上。

成绩考核。明确学业成绩优秀者参加高一年级考核的流程、考试不合格补考规定、考查结果记入学籍档案等内容。

工学交替与岗位实习。明确工学交替应制订实施方案、完成实习鉴定、鉴定结果记入学籍档案等内容。

奖励与处分。明确奖励条件、处分条件和五种处分类型、奖励和处分程序、撤销处分情况、学生申诉情况、奖励和处分资料记入学籍档案等内容。

毕业与结业。明确毕业结业要求、毕业证书颁发、补办学历证明、贯通培养学生特殊情况规定等内容。

保障措施。明确规定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籍管理机制,指定专人负责,确保信息准确、保密并及时归档,定期核查学籍。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如“学校应当至少每学期核准一次学生学籍,确保人籍一致、学生基础学籍信息和学籍变动信息准确。严肃、及时处理检查中发现的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