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李丹
12月30日,四川省政府官网公布了《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从基本生活保障、公共服务供给、安全保护屏障、法定监护责任和工作保障力度等5方面,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困境儿童的浓厚氛围。
近年来,四川省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关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四川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方案》按照保障基本、优化服务、维护权益、促进发展的工作思路,坚持儿童优先发展和最有利于儿童的原则。
在提升困境儿童生活保障水平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要将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儿童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仍就读于普通高中的学生,以及全日制中职(含技工)、高职、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在按规定纳入城乡低保或特困供养保障范围的基础上,各地可结合实际细化完善本地区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可按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补差发放补助待遇。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家庭的困境儿童,可由急难发生地主管部门给予临时救助,并适当提高救助水平。
《实施方案》提出,要从保障公平接受教育、加强特殊教育服务、加大医疗保障力度、优化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加强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强化住房和就业保障等方面,强化公共服务供给,对义务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按规定发放助学金、生活补助;对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在读困境儿童,按规定发放助学金、免除学杂费;开展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监测,全覆盖开展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对困境儿童成年后就业创业的,提供职业指导、岗位推荐、创业指导等服务,按规定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担保贷款及贴息等就业创业支持。
《实施方案》明确,要大力打击侵害困境儿童权益行为,加强司法救助保护,预防和依法严惩对困境儿童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遭受侵害困境儿童的关心关爱力度。同时,根据困境儿童数量变化与服务需求,健全困境儿童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优化调整儿童福利服务机构布局,强化“儿童之家”“阳光驿站”“童伴之家”等基层阵地功能;支持培育孵化并规范管理关爱服务儿童类社会组织,引导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等社会力量,面向困境儿童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