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蒋君芳
为进一步规范省属企业公务用车、业务招待及差旅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倡导勤俭节约,防控廉洁风险,近期,四川省国资委根据相关制度执行中反映的突出问题,联合省财政厅制定并印发了《省属企业公务用车、业务招待、差旅管理问答》,为省属企业规范履职待遇、加强内部管理提供明确操作指引。
“从前期监督检查情况看,部分省属企业及其人员‘过紧日子’的思想树得不够牢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风险依然较高,相关内部制度规范存在模糊地带和执行漏洞。”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省纪委监委逐一向各省属企业反馈相关问题,明确时限立行立改,并督促指导省国资委完善有关细则。
据悉,《问答》将分散在《四川省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四川省省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四川省省属国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中的管理要求进行系统整合,对实践中易模糊、易出问题的环节进行精准解答,全面系统回应省属企业在规范管理中的共性关切。印发《问答》的通知还明确,各市(州)可结合当地实际,参照《问答》研究制定相关规定。
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问答》明确了从严控制总量与配置标准的要求。企业现有已报备车辆数量原则上不再新增,确因业务发展需要增设分、子公司的,须从严核定控制新增数量和购置价格。企业须对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建立明细台账,严禁公车私用、长期租用变相作为个人固定用车或向下属单位转嫁相关费用。子企业负责人公务出行费用已统筹纳入薪酬体系,不得在薪酬外单独发放交通补贴。
在业务招待管理方面,《问答》严格界定了商务接待范围,强调其限于因生产经营需要接待境内外客户、合作洽谈方、经贸联络考察团组的活动。商务接待对象原则上不包括各级党政军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纳入商务接待活动。省属企业与央企之间、省属企业之间、省属企业与地方国有企业之间,确因洽谈业务等经营需要可以开展商务接待,但须从严控制标准,四川省管理的国有企业之间开展商务活动不得饮酒。
同时,企业开展商务接待应严格执行商务接待申请、审批和据实报销等程序,并建立商务宴请台账,确保有据可查。在差旅管理方面,《问答》要求完善出差事前审批制度,实行首审负责制。接待单位统一安排食宿或交通的,出差人员应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与国资监管部门的协同,聚焦国企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差旅报销等重点环节,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切实推动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督促省属国企加强管理、完善治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保障国资国企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