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寇敏芳

张先生的打车订单显示,司机收取了7元的高速公路路桥费(受访者供图)
乘网约车走绕城高速 网友反映被加收“高速路桥费”
张先生表示,近日,他在龙泉驿区通过滴滴平台呼叫网约车,乘车从绕城高速成龙收费站上成都绕城高速公路,去往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到达目的地后,张先生因着急赶飞机,未检查费用直接下车,由手机订单自动支付费用。过后,他查看才发现多了一笔7元的“高速路桥费”。
张先生说,他随后打电话向司机询问,司机告诉他,这笔费用是其在平台生成费用的基础上,手动添加的过路费,用于支付成都绕城高速公路的通行费。
“成都籍车辆,走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不是免费吗,为何网约车还要加收‘高速路桥费’?”在网络上,不少网友和张先生有一样的疑问,网友“冰塘喜儿吾里君”发帖表示,自己也被收了7元的过路费,司机的说法是“营运车辆不享受免费优惠政策”。
成都牌照营运车辆是否需缴“绕城高速通行费”?
川A、川G牌照营运车辆走成都绕城高速公路,是否要收过路费?
记者向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了解,相关负责人表示,关键在于车辆是否安装ETC装置。对于合法装载并安装使用ETC装置的成都籍车辆(川A、川G牌照),无论是私家车还是营运车,通行成都绕城、成温邛高速免费,由成都市政府财政和成温邛沿线区(市)县政府财政统一缴纳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俗称过路费),即成都牌照网约车若安装了ETC,则不用再支付绕城高速通行费。而未安装ETC的车辆,则需要收过路费。
需要提醒的是,安装 ETC 的成都牌照车辆驶入绕城高速后,若中途转入其他高速路段再返回绕城高速,则需缴纳其他高速路段的通行费用(绕城高速路段仍免费)。

街头的网约车 资料图片
营运车辆在收取服务费用后,加收“过路费”是否合规?
营运车辆单独收取“绕车高速通行费”是否合规?
根据滴滴平台规则,网约车订单途经高速收费路段时,高速费由司机代乘客支付给收费站并开具发票,司机以附加费形式添加进账单,由乘客支付,乘客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全额给到司机,平台不抽成。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网约车在服务过程中,通行高速公路产生的过路费,应当由乘客支付。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同时提醒,乘客可留意高速收费站出口的费用显示屏,司机应按照收费站实际显示金额向乘客收费,不得多收。
如果乘客对行驶路线和费用有疑问,可向网约车运营平台投诉,或拨打12122、12328进行咨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