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陈松
近日,国家民委发布了《国家民委关于命名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决定命名北京市西城区等488个地方和单位为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四川省攀枝花市、阿坝州、甘孜州等23个地区(单位)入选。截至目前,四川省累计有112个地区和单位获命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其中,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以及攀枝花市、广元市、雅安市均获命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近年来,四川省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强化统筹推进、完善政策保障、着力载体创新、坚持实效导向,扎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和乡村振兴、生态保护、文化旅游、教育卫生、基层治理等深度融合,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项要求落实落细到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方方面面,在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培养选树了一大批工作成效突出、时代特征鲜明的示范区示范单位,形成了系列有较大影响力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品牌,推动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示范单位名单(四川)
攀枝花市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甘孜藏族自治州
青川县
峨边彝族自治县
宝兴县
壤塘县
九龙县
会理市
成都市武侯区浆洗街街道
成都市武侯区晋阳街道吉福社区
攀枝花市仁和区平地镇迤沙拉村
叙永县石厢子彝族乡堰塘村
阆中市博树回族乡团结村
汉源县永利彝族乡古路村
昭觉县三岔河镇三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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