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上我,我们出发——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1826天行走记

2026-04-08 15:35:46来源:四川法治报编辑:张晓雨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欣璐 文/图

明天是2026年4月9日,川西高原的春风吹过岷江峡谷。这一天,我五岁了。我将从“家”里出发,投入新一轮的巡回审判。

他们说,我的“家”很特殊——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全国首个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设立的国家公园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法庭。而我,陪法官们走过了整整1826天,用拉链和背带,丈量了1.93万平方公里的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片区。

如果你在瓦屋山、九寨沟,或者某个深山老林里,看到一个背着旧旧帆布包、胸前戴着国徽的人,那可能就是“我们”——一个“会行走的生态法庭”,和一个陪它走过1826天的老伙计。

这就是我,一个巡回审判包。背上我,故事就开始了。

我装过的东西,比你想象的要多

 

我肚子里,装的从来不只是卷宗。

有来自阿坝州的司法碳普惠的个人积分统计表。2021年3月,被告人松某某伙同被告人吴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窜至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周边地区(阿坝州一处原始林区内)盗伐太白深灰槭2株。经鉴定,盗伐的2株太白深灰槭立木蓄积量6.63立方米,折合原木材积3.779立方米。成铁二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还向被告人吴某某发出“低碳行为令”,并联合当地司法局用“四川法院司法碳普惠”App督促他在缓刑考验期间履行个人绿色低碳行为。

有首份国家公园生态环境侵权禁止令。某农牧公司养殖场直排污水,威胁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环境。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果断下达禁止令,责令企业立即停止排污。这份禁止令后来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侵权禁止令保全措施、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典型案例。

还有22份司法建议——有关于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研究、维护生物多样性的,有关于切实加强土地资源保护利用的。它们不是纸上谈兵,而是从案件中长出来的“法治处方”。

也有宝兴河里放流的6万尾鱼苗记录。它们游向河心时,尾巴拍打水面的声音,我隔着拉链都听得见。

我的拉链一开,就是一场巡回审判的开场。

五年里,我见证了485件环资案件的发生与落幕:188件刑事案件、144件民事案件、89件行政案件、64件执行案件。405人被判处刑罚,802.4万元罚金、4943.92万元违法所得被追缴,260余万元生态损害赔偿金、修复费用被判决执行。

这些数字,法官写在判决书上。而我,装在心里。

我走过的地方,比地图上标记的还要多

 

从成都到阿坝,从雅安到广元——20个县(市、区)的山山水水,我都用拉链和背带“丈量”过。

在瓦屋山景区,我被放在游客中心旁的“森林法官 伞护秘境”二维码旁。游客扫码留言,我把问题带回法庭。“景区里遇到纠纷怎么办?”“看到有人捕鸟该向谁举报?”——这些问题,都装进了我肚子里。

在越西站的调解室,我陪着法官调解涉铁矛盾。彝族村民吉克某某与同伴吉古某某在瓦曲苦点铁路桥附近钓鱼时,因攀爬未设置警示标识的铁路设施遭遇高压电击,造成吉古某某当场死亡、吉克某某六级伤残的严重后果。法官背着我,赶到现场,在铁路旁就地调解。从下午谈到深夜,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在大熊猫国家公园南入口的“共享法庭”,我通过一屏一线,连接起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的巡回审判点。当事人不用跑远路,在“家门口”就能开庭。

有时,我被挂在摩托车上,颠簸在崎岖的山路上;有时,我挤在巡林队员的背包里,一起穿越无人区;更多时候,我被法官背在肩上,翻山越岭,走进案发地。

他们说,我是“四快四就”工作模式的见证者——快立、快调、快审、快执,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就地宣判。

我见过高原上村委会里法庭。那是2023年,法官去阿坝州审理一起盗伐林木案。被告人是山里的老农,一辈子没出过县城。如果让他到成都开庭,往返需要两天,还要面对陌生的环境。法官决定把法庭搬进村里。那天,国徽挂在村委会的屋檐下,旁听的村民坐满了院子。

我也见过林间的国徽高悬。在洪雅县黑山村,法官审理刘某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时,把法庭设在了案发地附近的村委会。倒下的珙桐树干截面清晰可见二十多道年轮,树根旁散落的黄连苗格外刺眼。被告人蹲在地头,黝黑的脸上写满懊悔:“法官同志,我要是知道这是保护树,打死也不敢碰啊!”

当法官在案后普法环节展示珙桐标本时,旁听席上来自案发地周边乡镇的村民代表发出阵阵惊叹——他们中多数人也是第一次亲眼见到这种“传说中”的植物竟然是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

那一刻,我明白了:巡回审判,不只是为了方便群众。它更重要的意义,是把法治的种子播撒在田间地头。

我参与的故事,比电影更动人

 

第一个故事:林地里的司法温度

2023年5月,一场突如其来的山洪泥石流袭击了某县。淤积体冲入岷江河造成河道堵塞,导致上游水位上涨,洪水倒灌至张某华等四人经营的林地中,100余棵经济林木在积水中浸泡死亡。

张某华怀疑,洪水之所以长时间无法排出,与某县主管部门在修建河堤时涵管设计不当有关。2024年9月,张某华等四人将该县级主管部门告上法庭,索赔33.8万元。

案件一开始就陷入法律程序困境。法官冯文婷翻开案卷,眉头微皱:“当事人第一次起诉走的是民事诉讼,但这类行政事实行为引发的纠纷,实际上不属于民事受案范围。”

“如果机械适用法律,直接驳回起诉,老百姓可能觉得法院在‘踢皮球’。”冯文婷没有就此放下案子。她主动向原告释明法律,并继续跟进。

2024年10月,张某华等人再次走进法院,这次以“县级主管部门履职过错”为由提起行政诉讼。新的难题出现了:如何证明经济林木死亡与河堤设计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存在因果关系,又如何证明经济林木受损的实际损失?鉴定不仅耗时长,费用也可能高达数万元。

法官廖宇羿决定带着法庭走进田间地头。2024年10月至12月,法官们、主管部门技术人员、乡政府工作人员和村民一起,先后三次前往受灾林地实地勘察。他们一棵一棵清点死树,测量树径,记录受损情况。

“法官,这棵树本来今年能挂果30斤,现在全完了。”张某华指着一棵枯死的果树,声音有些哽咽。廖宇羿蹲下身,仔细查看树根腐烂情况,在本子上记下编号和特征。

为精准核定损失,廖宇羿直奔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一场关于“经济林木灾后价值评估”的专家论证会持续了三个小时。专家们从品种特性、树龄结构、地区产量等多维度提出专业意见。

经过三次开庭和多次协调,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我们给行政机关算了三笔账——经济账是赔偿数额,政治账是政府公信力,还有一笔民心账。”廖宇羿说。

案件调解后,张某华说:“钱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有人认真听了我们的声音。”那一刻,我肚子里的那份调解书,成了中国基层司法实践的一个生动注脚——正义不仅要写在判决书上,更要写在老百姓的心里。

第二个故事:为猛禽“安家”

2025年8月14日,我跟着法官走进绵竹市法院。那天,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正在开庭。7名被告人因非法猎捕苍鹰、雀鹰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站上了被告席。

从吉林长春的初次交易,到吉林磐石、辽宁沈阳的连续盗猎,再至四川境内的多次转手贩卖——一条横跨三省的非法交易链条,被我装进了肚子里。

庭审现场,主犯陈某忏悔道:“其实我很喜欢这些动物,没想到因为认知错误,却从爱鸟者变成了害鸟者,希望大家不要把喜爱凌驾于法律之上。”

与以往“一判了之”不同,此次判决书写下了更具生态智慧的篇章:7名被告人对生态功能损害价值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按四川若尔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招鹰架实施方案》履行生态修复责任。在吉林长春作案的阿海,则被责令在吉林九台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架设“秘境之眼”红外设备。

“为何是招鹰架?”面对疑问,若尔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科研科科长索郎夺尔基给出了科学的解释:“苍鹰、雀鹰等猛禽,是控制鼠类的天然能手。一只雀鹰就能守护数百亩草场。非法猎捕导致猛禽减少,鼠害滋生,草原生态失衡。修建招鹰架,就是为猛禽提供栖息之所,吸引它们‘安家落户’,重新建立‘草-鼠-鹰’的健康生态链。”

一个月后,我再次被背进若尔盖。晨雾中,几只苍鹰在新架设的招鹰架上栖息。法官们的脚下,是高原的冻土与草甸;他们的眼前,是已然矗立在草原上的、成熟的招鹰架。这些数米高的杆子,犹如为猛禽精心建造的“空中别墅”。

数据显示,2025年在若尔盖湿地越冬的水鸟数量超过300只,还首次记录到了白额雁。“鸟类用翅膀投票,种群稳步上升,珍稀种类出现,正是对这片栖息环境最好的认可。”索郎夺尔基说。

那一刻,我明白了:司法的判决,可以化作草原上坚实的铁架。它不仅是对过往过错的救赎,更是对未来生态平衡的承诺。

我见证的成长 远不止五年

 

这1826天,我从一个普通的帆布包,变成了“会行走的法庭”的符号。

我见证了“1+20+4”司法协作网的织就。2024年1月,川、陕、甘三省涉大熊猫国家公园24县(市、区)法院同步发布《大熊猫国家公园司法保护行为指引》,共画大熊猫国家公园司法保护最大“同心圆”。四川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杨清明说:“就像纽扣需要环环相扣才能扣紧衣物,生态保护也需要跨域司法力量手牵手的精准协同。”

我见证了“法院+N”保护共同体的壮大。与林长办、河长办、管理局联动,在成都片区设立全国首个跨区域林长制法官工作站,在宝兴河畔放流鱼苗,在荥经共建修复基地。

我见证了“恢复性司法”的升级。从补植复绿到碳汇认购,从劳务代偿到生态修复特邀监督员,法官们把“中医治未病”的智慧,写进每一份判决。

最让我骄傲的,是那个叫“四川法院(熊猫)司法碳普惠”的APP。2024年,法官通过我,向22名被告人发出了《低碳行为令》。他们把碳普惠积分、植树护林写进社区矫正方案,从“破坏者”变成“守护者”。

我也见证了“替代性修复”的创新。在一起非法捕捉西藏山溪鲵案件中,15000余条“娃娃鱼”被非法捕捉,对生态破坏极大。法官带着团队徒步2小时进入案发溪流,与保护区专家共同评估栖息地破坏程度。最终,法庭创新采用“劳务代偿”方式,要求被告参与为期一年的巡山护鲵志愿服务。

“法律不应该是冷冰冰的条文。”法官峥嵘说。在他看来,生态司法既要严惩犯罪,更要修复人与自然的关系。

我还要继续走下去

 

2026年4月,我五岁了。但他们说,这只是开始。

四川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志君在调研成铁法院时说,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要立足四川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区位优势,发挥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等专业平台作用,在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上先行先试、作出示范。

成铁二院党组书记、院长江海燕告诉我:“五年来,我们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战略全局,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保护,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通过司法裁判优化大熊猫生存环境,对公园8000多种野生动植物落实最严格的司法保护制度,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阳露昭评价道:“设立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立足大熊猫伞护效应,以整体性、系统化思维探索加强自然生态司法保护,通过优化专业化审判体系,着力提升环境资源审判的质量和效率,有效应对跨行政区划生态治理碎片化难题。这一司法实践,不仅是护航国家公园体制建设的制度创新,更是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的积极探索。”

我知道,未来还有更远的路要走——小水电清退后的修复、矿业权退出的补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路径……每一个课题,都需要我陪着法官,走进深山、走进社区、走进矛盾的中心。

但我从不害怕。

因为每当我被背起,就意味着又一次“行走的正义”即将出发。每当我被打开,就意味着又一个生态修复的故事即将开启。

他们说,我是“会行走的生态法庭”的缩影。

其实,我只是一个包。真正行走的,是那些背着我的法官——他们用脚丈量1.93万平方公里,用心守护每一个生灵,用司法之笔,在绿水青山间书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

下一个五年,我还要继续“行走”。

在大熊猫国家公园的每一个角落,在每一个需要法治回响的山谷。

背上我,我们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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