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市更新条例》6月1日施行:鼓励存量空置房屋改造发展新产业

2026-04-09 18:12:5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邹嘉语

四川在线记者 李媛莉

4月9日,记者从成都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获悉,不久前《成都市城市更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条例》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施行。

作为全国首批城市更新试点城市,成都以地方立法固化更新实践、破解实操堵点,标志着全市城市更新工作从政策引导迈入法治引领、规范推进的新阶段。

《条例》立足成都公园城市首提地定位,将“统筹生态、生活、生产空间布局”作为核心导向,推动更新工作既有“面子”更有“里子”、既有“颜值”更有“温度”。条例明确,城市更新需促进文商旅体等多元业态融合,活化利用历史文化资源,鼓励存量空置房屋改造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构建“城市体检—专项规划—片区策划—项目实施”的全链条实施体系。

针对实践中主体单一、模式僵化等问题,《条例》确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共建共享原则,健全多方参与机制,支持业主、经营主体、社区、专业经营单位协同推进。同时,根据不同区域现状,分类明确改造提升、保护利用、拆除新建、综合更新四种实施模式,坚持“留改建”统筹,避免“一刀切”。

为打通项目落地最后一公里,《条例》创新推出五大政策,精准破解历史遗留处置、规划指标、土地供应、产权归集、容积率支持等难点堵点。允许对手续不全建(构)筑物分类处置;在安全前提下对规划、消防标准适应性优化;支持多宗地整体供应、地上地下空间一体化开发;明确市场化产权归集路径;对民生设施、电梯加装、历史建筑保护等给予容积率支持,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成都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快出台配套政策,完善制度体系,统筹编制专项规划,推动多方协同发力,把更新成效转化为市民可感可及的幸福体验,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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