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廉政瞭望全媒体记者 许然
“让我们主办留置案,这在组里是从未有过的。”回顾去年的工作经历,四川省宜宾市纪委监委驻宜宾三江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林鑫仍感到充满挑战。她指着桌上的一册册《纪检人手记》告诉廉政瞭望记者:“后来大家在复盘时,把办案心得逐一总结,形成了这些经验参考。”
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延伸至驻在单位的“前哨探头”,派驻纪检组身处正风肃纪反腐一线,有时会面临“看得见、管住难,想办案、抓手少”的困境。一些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坦言,以往办理留置案件,自身多以配角身份参与,仅承担辅助谈话、外调核查、材料整理等工作,难以介入案件核心突破环节。
如今,这一局面有了新变化。多地纪委监委积极探索:除轻处分案件外,部分留置案件也可由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办。记者采访发现,从过去线索难寻、人手短缺,办案无处着手,到如今能够精准查办案件,一些派驻纪检监察组正利用贴身监督的优势,在难案、要案件中攻坚破局。
过往履职之困
一早,达州市通川区纪委监委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潘明和组员刚坐下,医保大数据系统就推送来几条可疑的报销线索,事关不合理用药、过度检查、重复检查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潘明随即点开系统进行线索排查。
潘明向记者回忆,要是没有借助科技的力量,实现数据赋能,以往光靠人力进行线索排查,既没有那么多人手,也比较费时。“我们派驻纪检监察组总共4人,去年受理并处置41条线索、办理案件10起,平均每月都要推进一起案件,经常加班到深夜。”
潘明介绍,基层派驻纪检监察组既要承担日常监督,还要负责线索处置、案件查办、警示教育、督促整改等工作,长期处于满负荷运转状态。
在市级层面,情况也类似。宜宾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李文武告诉记者,交通运输系统体量庞大、下属单位多、监督对象较复杂,监督对象有900多人,而派驻纪检监察组不到5人。
过去一段时间以来,部分派驻机构在人手紧张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能力短板。多数派驻机构干部长期从事日常监督工作,审查调查实战经验相对不够丰富,面对留置案等复杂案件时容易陷入被动。
“办留置案的要求更高,要亲身参与才能认识到自己的短板。比如,怎样把握好谈话的节奏,怎样让谈话对象口服心服。”让驻宜宾三江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干部雷泽印象深刻的是,由于以前缺乏实战经验,自己在谈话前没有全面掌握谈话对象的性格特点,致使首次谈话陷入被动,幸好一旁的同事及时引导,才将话题拉回核心。
“如果经验更充足,后期突破会更加顺畅。”李文武坦言,在办理一起有关执法领域的腐败案件时,由于当时的办案人员经验不足,在了解举报信息的过程中,仅作简单记录,没有深挖核心细节。次日,当再次联系举报人核实细节时,举报人却反悔拒证。这让问题线索搁置了一段时间。
在李文武看来,由于派驻纪检监察组没有留置权,有的涉案人员心存侥幸,始终避重就轻,只承认“有一些人情往来”,拒不交代核心事实。“他们知道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权限有限,认为只要扛过去就能蒙混过关。”
权限受限还包括调查取证环节。采访中,不少组上的干部坦言,在核查跨单位、跨领域线索时,往往需要办理更繁琐的手续,在反复协调相关部门调取资料的过程中耗时较长。面对过往的这些困境,如今,各地派驻机构正在通过联合办案机制等探索,逐步寻求化解之道。
协同作战:从“难办案”到“能办案”
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人手较少、案件查办经验不足、相关权限受限等难题,多地纪委监委启动“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一般由地方纪委监委的纪检监察室或审查调查室统筹协调,派驻纪检监察组“打头阵”,下级纪委监委突破攻坚,实现优势互补、协同作战。
“像我们第七纪检监察室就联系了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他们办案。”宜宾市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主任晏莉表示,纪检组的优势在于对驻在单位人员、业务、流程高度熟悉,在线索处置阶段时,优势尤为明显。

2026年3月,宜宾市纪委监委驻宜宾三江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开展办理留置案件剖析复盘会。
有多年办案经验的干部表示,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先行摸排,不“惹眼”;未进入留置阶段的谈话,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先行开展,调查对象心理接受度更高,更容易打开突破口。
东部某市纪委监委干部认为,派驻纪检监察组有“驻”的优势,在联系监督检查室的指导下,更容易找准突破方向。在案情基本清晰、核心证据基本固定后,再通过指定管辖与区、县(市)纪委监委合力承办,能提高办案效率。
这种联合办案方式,根据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情况不同,会有所差异。
在一些驻机关的派驻纪检监察组,由于人手较少,工作以案件前期摸排为主。
在办理一起交通执法领域的窝案串案时,李文武所在组就面临着人手少、无留置权限、涉案人员情况复杂等困难。
“对此,我们启动‘室组地’联动机制,由我室统筹协调,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前期摸排,区县纪委监委进行案件核心突破。”晏莉说。
随后的时间里,三方定期会商研判案情,同步案件信息。在决定对调查对象进行留置时,组上的干部精准锁定其所在位置,协同某县纪委监委将其带离。在内审谈话时,某县纪委监委充当主力,派驻机构的干部参与。
“仅用两三天时间就突破了留置对象的心理防线,同步牵出多名涉案人员。”在李文武看来,联合办案并非简单分工,而是优势互补、攥指成拳,让办案更有底气、更有效率。
一些派驻企业的纪检监察组,在办理相关的留置案件时,已从“协助办案”转向“主办攻坚”。
“去年底,在查办港博建工公司的项目经理廖某严重违法案中,我们发现这个案子作案隐蔽、涉案资金流向复杂,仅靠自身力量难以固定核心证据,于是在第一时间向市纪委监委汇报,启动‘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林鑫说。
“该市纪委监委指示,由组上主办,某县监委协办。”消息传来,组里既兴奋又忐忑。一方面是终于有机会主办,另一方面是,没有完整办过留置案的经验,能不能扛得住、 办得好?
“市上也看出了我们的担心。对此,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靠前指挥,精准把控问题定性、证据标准、处理建议等关键环节,确保调查方向不偏。”林鑫介绍,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驻”的优势,首次担当办案主力军;县监委发挥“地”的作用,负责手续办理、司法衔接等保障工作。最终,该案仅用两周时间便突破关键口供,查清留置对象收受贿赂、滥用职权等严重违法事实。
“借着办留置案的机会,我们让没有办案经验的干部参与进来。”在主办廖某严重违法案时,林鑫特意向市纪委监委申请,从集团和子公司抽调18名纪检干部参与办案。“让老同志带新同志,让旁听变实操。”
经过这起案件的历练,林鑫明显感觉到,不少年轻干部从“心里没底”变成“眼神坚定、底气十足”,办案能力得到提升。
办完廖某案后,驻宜宾三江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立刻召开复盘会,把办案中的得失、经验、不足一一梳理,写成手册、编成手记,让纪检新兵少走弯路。同时,召开高风险岗位干部家属座谈会,直指个别干部家风不正、高消费等问题,把一案之警示变成全员之敬畏。林鑫回忆,“会后,一些干部找到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说明自身问题、退缴礼金。”
质效飞跃:从“能办案”到“善办案”
实战攻坚让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的办案能力得到不断提升。从省级层面来看,四川省纪委监委驻蜀道集团纪检监察组立足实战攻坚,从理念、模式等多维度精准发力,走出了一条从“能办案”到“善办案”的提质之路。
该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介绍,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办案引领,以政治主动、系统思维、精准理念,推进正风肃纪反腐。
理念是先导,更是“善办案”的根基。对此,派驻纪检监察组摒弃“大水漫灌”的泛化监督,坚持“小切口、穿透式”办案思路,紧盯关键岗位和重点人群,关注工程招投标、材料采购、资金审批等高风险环节,精准核查、严肃查处。
面对隧道漏水、材料质量不达标等工程常见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并没有将其简单归为安全生产领域的问题,而是穿透现象、直击本质,深挖背后隐藏的利益链条。凭借这种办案思路,成功挖出一批窝案串案。
在理念引领下,办案模式也在不断优化。“办理下属公司刘某严重违纪违法案时,我们采用了‘室组’模式,全面全过程负责。”上述负责人说,在内审突破、外查取证、证据比对等环节,均由组内独立完成。
“室组”模式,精简了办案流程,降低了沟通成本,仅用3个月,就高质量办结了这起案件。在政策感召和机制震慑下,一些相关人员选择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总的来说,这个案子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的有机统一。”上述负责人表示。
在一些“室组地”联合办理的留置案件中,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市州监委办案人手紧张等实际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便发挥自身人员力量优势、熟悉案情的特点,组建专门团队,主攻内审突破,并深度参与到案件查办的全流程中,确保案件高效推进。
“办案理念和模式的优化,让办案质量与效率得到双重提升。”上述负责人补充。
在办案质效得到提升的同时,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标本兼治,推动以案促治、以案促改走深走实。
在系统性梳理近年来发现的共性问题和典型案件后,驻蜀道集团纪检监察组集中培育孵化覆盖招标投标、物资贸易等重点领域的数字监督模型,创建国有企业员工“逃逸式离职”廉政风险识别监督模型,为靶向施治“政商旋转门”问题提供指引。
在一些纪检干部看来,从线索难寻、单兵作战到精准办案、协同攻坚、善于办案,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办案能力正在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