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花粮”碰瓷“青花郎”?四川发布知识产权审判典型案例

2026-04-21 23:55:4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新宇

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

如果在电商平台上发现有“青花粮·醉研”“青花粮·小白瓶”酒,你是不是以为是“青花郎”的新出的品牌?仔细一看发现“青花粮”的生产商是泸州某神酒公司,而不是拥有“青花郎”使用权的四川省古蔺某酒厂有限公司。

为此,四川省古蔺某酒厂有限公司将四川省泸州某神酒厂有限公司、青某粮酒业集团公司告上法庭。

4月21日,四川高院和重庆高院联合举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法院最终认为“青花粮·醉研”酒、“青花粮·小白瓶”酒上使用的“青花粮”商标标识构成侵害。最终,法院判令四川省泸州某神酒厂有限公司、青某粮酒业集团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四川省古蔺某酒厂有限公司经济损失60万元。

发布会上透露的信息显示,2025年,四川全省知识产权案件数量连续四年稳步下降。在当天的发布会上,四川高院还发布一批知识产权审判典型案例。

就2025年的数据来看,四川法院共新收各类知识产权一审、二审、申请再审及再审案件20647件,同比下降4.16%。新收一审案件19598件,同比下降1.83%,其中民事案件19299件,行政案件14件,刑事案件285件;新收二审案件1044件、申请再审及再审案件5件。

从纠纷类型来看,民事案件仍是知识产权审判的绝对主力。2025年,全省法院新收一审民事案件19299件,占全部新收案件的93.5%。其中,著作权案件13069件,占比达67.7%,数量同比增长15.8%,持续高位运行;2025年新收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285件,同比下降6.3%,其中商标类犯罪案件257件,占比达90.2%。“一审刑事案件数量整体下降,说明市场秩序持续改善,营商环境进一步清朗。”四川高院相关负责人说。

“目前,四川已形成‘成都知识产权法庭+绵阳知识产权法庭’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南北双中心格局,成为西部地区唯一拥有两家知识产权法庭的省份。”四川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四川法院将着力构建层级合理、覆盖全面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格局以及运行高效的司法保护体系,全力打造西部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


典型案例


1.未经许可用别人的AI视听作品还借此牟利?法院:违法!

深圳某文化传媒公司利用AI软件辅助独立创作完成六部视频并取得AIGC作品数字备案证书,享有完整著作权。成都某科技公司未经许可,在网络平台通过多个账号发布去除水印和来源标识的侵权视频,并在评论区引导用户添加其企业微信,以此为营销噱头销售AI商业视频课程牟利。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深圳某文化传媒公司在创作案涉视频时,不是简单输入提示词由AI“一键生成”,而是经历了独立创作脚本、台词、配乐,以及对AI生成的画面进行剪辑、配音配乐整合、节奏编排等环节,达到了著作权法要求的独创性阈值。被告成都某科技公司未经许可,使用了案涉视频,构成对原告案涉视频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最终法院判令被告成都某科技公司赔偿原告深圳某文化传媒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6万元。



2. “青花粮”碰瓷“青花郎”?法院:构成侵权!

2023年6月起,青花郎商标使用者四川省古蔺某酒厂有限公司先后在拼多多平台发现“青花粮·醉研”、“青花粮·小白瓶”酒等系列青花粮产品销售。产品标注的生产商为“泸州某神酒公司”,产品显著位置使用了“青花粮”标识。

法院审理查明,青某粮酒业集团公司申请注册“青花粮”商标时, “青花郎”注册商标已经处于驰名状态。“青花粮·醉研”酒、“青花粮·小白瓶”酒上使用的“青花粮”商标标识构成对 “青花郎”驰名商标的侵害。故判令四川省泸州某神酒厂有限公司、青某粮酒业集团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四川省古蔺某酒厂有限公司经济损失600000元。



3.开发软件有偿提供抖音涨粉?法院:构成不正当竞争!

成都某公司运营 “抖粉”“快粉” 两款App,用户充值后可购买涨粉、视频播放、流量展现等服务,违规为抖音、今日头条账号虚假增粉、提升播放与收藏数据。为此,抖音、今日头条软件的开发方北京某科技公司、北京某信息服务公司将成都某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北京某科技公司、北京某信息服务公司投入大量人力与技术成本,依托平台数据获取商业利益,合法权益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涉案两款软件干扰平台正常算法与运营,造成数据污染、加重平台运营成本,同时打乱平台流量分配规则,打击原创创作者积极性,并可能影响其最终是否继续使用该软件的决策。海口某超市明知涉案软件违规仍提供收款服务,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最终,法院判决二被告在媒体上就其不正当竞争行为发布声明,并向二原告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开支共计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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