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廉政瞭望全媒体记者 邓苗苗
“自剑阁南至阆州,西至梓潼,三百余里,明正德时知州李璧,以石砌路,两旁植柏数十万。今皆合抱,如苍龙蜿蜒,夏不见日。钵因题曰:‘翠云廊’。”清康熙初年,剑州知州乔钵在《翠云廊》诗序中,勾勒了翠云廊由来,也道出了在“三百长程十万树”背后,贤臣良吏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故事。
岁月流转,世事沧桑变迁,如今在川北剑门山脉的崇山峻岭之间,这条蜿蜒数百里的古蜀道仍穿林而过,道路两旁的古柏苍劲挺拔、遮天蔽日,来此徒步的行人络绎不绝。这里不仅是“世界奇观”“蜀道灵魂”,也承载着历代官员的执政理念,每一株古柏都在诉说着“为民务实、敬畏自然、久久为功”的政绩观。

“帅大柏”树龄超过2300年,是翠云廊剑阁段特大柏树之一。
植柏兴道
明正德十年(1515年),广西武缘(今广西武鸣)人李璧升任剑州知州。此时剑州刚经历了“鄢蓝之乱”,正是百废待兴之时。李璧到任后,“拓城池,奠庐井,立乡社,新学宫,祀乡贤,表名宦,公馆、邮置皆鼎新之”。《剑州志》盛赞其“课士劝民,治行称为第一”。
李璧在剑州留下的政绩中,最为后人所知的便是大规模整修剑门驿道,以石铺路,路旁植柏。
行道树的制度始于先秦。《国语》曰:“列树以表道。”即以行道树标识里程、护路防洪。秦始皇所创的驰道与配套的行道树,为后世在道路两侧植树成行留下先例,这一传统在此后历代被不断沿用与扩展。相传三国时期,张飞任巴西郡(今四川阆中)太守时,就“种柏表道”。
宋仁宗庆历三年(1043年),朝廷诏令陕西及益州路转运使司栽种树木,以备培修栈阁之用。宋宁宗庆元三年(1197年),剑州武连县令何琰率官民修治驿道,在两旁植树,并立有《种松碑》,至今这块碑还存于剑阁县武连镇觉苑寺中。
“起初,植行道树的功用主要是方便随地取材,培修栈道、栈阁。到了明代,情况发生了变化。蜀道上的栈道基本都由碥石修成,不再需要那么多木材了,李璧就根据当时的情况,考虑百姓的急难愁盼,大量栽植行道树,为行人遮阴。”剑阁县文物保护管理所副所长王绍强介绍道。
在2023年启动的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中,人们在剑阁县茶园沟村五马台的一处深山石壁上,意外发现了一方明代石刻,题刻内容正是李璧当年留下的五言绝句题诗。诗中写道:“步转群峰上,云封五马台。帝臣求□□(缺字),路仗鬼神开。”这首诗记录了李璧带领民众在险绝的山林中开路伐木、修缮蜀道的艰难历程,表达了他济民开路的履职期许。
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中。据明嘉靖《保宁府志》记载,李璧“凡有益于民者,必殚心力为之”。他种下的这些柏树,被当地百姓亲切地称为“李公柏”。清代李调元行经此地时,就曾作诗称赞:“惟有两行李公柏,葱葱翠色扑征裳。”
明嘉靖三十年(1551年),李璧被祀入剑州名宦祠,万历年间剑州绅民又修建二贤祠,纪念他与万历六年(1578年)的剑州知州杨如震。据王绍强介绍,二贤祠如今仍在剑阁古城之中。千百年来,百姓络绎不绝前来祭拜,以此铭记他们的政绩。二贤祠也成为翠云廊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见证,彰显着百姓对“为民务实”之官员的敬仰与感恩。
接力守护
剑门关景区历史文化专家蒲元彬向记者介绍,翠云廊以剑州古城为中心,北至昭化、南至阆中、西至梓潼,总里程151公里,现存古柏7778株,平均树龄1050年。能形成如此奇观,绝非李璧一人之功。但李璧植柏护道的实践,正是“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生动诠释。他传承与发展了历代蜀道治理理念,更将“为民”初心推向了新高度。
李璧在补植古柏、修整道路的同时,深知“植之易,护之难”,于是颁布《禁伐古柏令》,明确规定“官民相禁剪伐”。蒲元彬说,实际上,李璧禁伐古柏的做法,在此前历代就有规定。如《唐会要》载大历八年(773年)敕令,“诸道官路,不得令有耕种及斫伐树木,其有官处,勾当填补”。《宋会要辑稿》记载,政和六年(1116年)敕令,“诸系官山林,辄采伐者,杖八十”。
李璧颁布禁令后,“官民相禁剪伐”逐渐演变为一套延续数百年的管理体系。据载,从那时起,每逢新官与旧官交接,都要核查清点当地古柏数量,视为政绩的一部分,依其增减予以奖惩,这大概便是“交树交印”制度的雏形。
进入清代,对翠云廊古柏的保护在传承中有了新的发展。清康熙年间,直隶内丘(今河北内丘)人乔钵来任剑州知州。站在前人栽下的苍翠古柏之下,他深为震撼,写下“翠云廊,苍烟护,苔花荫雨湿衣裳,回柯垂叶凉风度”的诗句,并为这道绿色长廊赋名“翠云廊”。自此,“翠云廊”这一名字便穿越时空,留存至今。在清代,还逐渐形成了古柏“挂牌编号”管理之法,每株古柏登记造册,统一编号,明确管护责任,涌现了曾逢吉、陆锡祺、范涞清等知名的“植树县令”。
新中国成立后,古柏保护的千年接力从未停歇。1951年,剑阁县人民政府发布古柏保护禁令,要求县乡联动保护;1981年,出台关于加强剑阁古柏保护管理的决定;1999年,重新恢复县长离任古柏交接制度,对县长任期内古柏的存活、生长等状况进行核查清点,对古柏保护不力的严肃追责……党的十八大以来,剑阁县不断升级完善“交树交印”制度,出台《剑阁县蜀道古柏离任交接制度》,将生态之责、为政之廉转化为标准更严、举措更实的治理实践,完善剑门蜀道古柏“432”属地分级离任交接机制,进一步落地落实落细管护责任,保护剑门蜀道古柏历史生态遗存。
历代官员的接力守护,不仅让翠云廊的古柏穿越千年风雨成为世界奇观,更让“恪尽职守、久久为功”的政绩理念在实践中不断深化。

相传,三国时期张飞倡导军民沿驿道种植柏树,翠云廊柏树群又被当地百姓称为“张飞柏”,图为翠云廊汉阳铺仿古驿站外的“张飞植柏”塑像。
千年青苍
尽管有严苛的法令与完善的机制,历史上仍偶有违反保护规定、损毁古柏的情况发生,而历代官员对这类行为的严厉惩处,彰显了守护翠云廊的坚定决心。
而尤为值得称颂的,是民间力量的自觉参与。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年近六旬的梓潼乡绅潘浡见古柏损毁严重,翠云廊梓潼段日渐稀疏,遂发下宏愿,立志在有生之年栽种柏树2.4万株。他带着儿孙上山搭棚、租地育苗,开启了翠云廊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民间植树行动。
四年后,潘浡因操劳过度去世。弥留之际,他将子孙唤至床前,嘱托众人务必完成其遗志。次年,其子潘子岱、潘永楠接力续植,最终超额完成宏愿。梓潼知县吕宗圣(或作吕圣宗)特立《七曲山栽柏碑记》,以彰潘氏一家三代造林之功。而翠云廊周边的寻常百姓,也是将植树护路视为行善积德的自觉义举。
习近平总书记在翠云廊考察时指出:“这片全世界最大的人工古柏林,之所以能够延续得这么久、保护得这么好,得益于明代开始颁布实行‘官民相禁剪伐’‘交树交印’等制度,一直沿袭至今、相习成风,更得益于当地百姓世代共同守护。”
纵观翠云廊古代保护的演进历程:从唐代“诸道官路不得斫伐树木”的敕令,到宋代“采伐者杖八十”的律条;从明代李璧“官民相禁剪伐”的制度创新,到清代潘浡一家三代义务植柏的民间坚守……千百年来,苍茫蜀道之上,官府与百姓携手接力,以制度之严与人心之诚,共同守护着这条“三百长程十万树”的翠云古道。正是这种代代相传、官民共护的宝贵传承,才使翠云廊得以穿越千年风雨而青苍依旧。
翠云廊的千年古柏,不仅是交通屏障、生态奇观,更是古代正确政绩观的生动载体。从历代官员接力护柏的实践中不难看出:正确政绩观,在于摒弃急功近利、形式主义的浮躁心态,在于坚守敬畏自然、务实为民、恪尽职守、久久为功的执政理念,不追求短期虚名,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而是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和担当,做惠及百姓、泽被后世的实事。翠云廊的每一株古柏,都是这种政绩观的鲜活见证,其背后蕴含的执政智慧,既是历代官员的实践坚守,也值得后世深思与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