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市更新条例》今日起实施,看看其中的“成都不一样”

2026-06-01 14:44:5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邹嘉语

四川在线记者 张红霞

近4年调研、起草、修改,历经一审、二审、三审表决并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核批准,《成都市城市更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终于在今年6月1日起实施。

《成都市城市更新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

在城市发展从大规模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提质增效阶段的背景下,这部地方性法规没有照搬照抄外地立法,而是充分调研成都实际,形成了多点创新的“成都不一样”之处。

就让我们来看看,具有成都特色的城市更新条例,有哪些“不一样”吧!

破冰“历史遗留”:给老建筑一个“合法身份”

在成都,有大量建于八九十年代的建筑,它们承载着一代人的城市记忆,却也陷入了一种尴尬的“身份困境”。审批手续不全、权属登记不清、档案资料缺失……这类历史遗留问题,过去是城市更新中“谁都不敢碰”的雷区。

2023年,成都城投侠客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实施的城市更新项目——晶立方旧址图片。

“你不能说它是违章建筑,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它就是合法的。但用今天的标准看,手续就是不齐。”成都市住建局城市更新相关业务负责人陈中强一语道破症结。他讲了一个典型场景:一家经营主体看中了一个老旧厂区,想投资改造成文创空间,却因为其中几栋建筑的产权问题,项目一拖就是好几年。“企业怕投进去的钱打水漂,政府也怕担上‘为违建背书’的罪名。”

这一顾虑,因《条例》出台而迎来转机。

“立法必须要有历史的担当和眼光。”成都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处负责人孟甜甜谈到立法导向时,语气坚定。面对部门在实际操作中的顾虑和阻力,成都市人大常委会选择了“迎难而上”。《条例》明确规定,对这类历史遗留问题不搞“一刀切”,而是要“分类处置”。这一条款,被立法咨询专家黄明华视为“最能体现成都改革精神”的突破。

2023年,由成都城投侠客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实施的城市更新项目——晶立方,入驻率达96%。

“这意味着,一批有使用价值、无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终于有了一条合法化、可更新的出路。”黄明华在参与立法论证时反复强调,给历史遗留问题一个法治解决方案,就是给市场一个明确的信心。成都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建筑,具体认定、补正手续将由成都市政府出台细则,让老建筑从“不敢动”变为“有法办”。

直击“消防难题”:从“过不了关”到“片区统筹”

如果说历史遗留问题是“名”的困境,那么消防标准就是城市更新中“命”的关口。

“老旧小区更新,只要一施工,就得按现行消防标准验收。但几十年前的老楼,怎么可能满足今天的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道要求?这就成了一个死循环。”陈中强打了个比方:“消防这道关就过不去,整个项目实施违法了……”

这个“死结”该如何解开?

成都的解法,被业界认为是《条例》中“含金量”最高的创新之一。

《条例》第三十四条提出了一套全新的逻辑——不再要求单个老旧小区“单打独斗”、满足所有现代消防标准,而是鼓励“片区统筹”。什么意思?如果A小区内部道路太窄,消防车进不去,那么在编制整个片区的策划方案时,就要统筹予以考虑——比如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打通B小区的道路,或者考虑扩宽片区内的市政道路,使消防车能够到达最近的位置,再或者可以增设微型消防站来弥补短板,构建一个能覆盖A小区的消防救援网络。

成都城市更新名片——东郊记忆·成都国际时尚产业园

“从‘单体不足’到‘片区补强’,这个思路是有系列性和前瞻性的。”一位参与条例研讨的专家评价道。这不仅把消防安全的考量从项目建设的末端,前置到了片区规划的前端,更构建了一个从“专项规划”到“项目落地”的完整闭环。让城市更新不再是“带着镣铐跳舞”,而是有了一张能系统性提升安全韧性的“施工图”。

激活“自主更新”:让老百姓从“要我改”到“我要改”

城市更新,归根结底是“谁的城市”?答案就在《条例》鼓励的“自主更新”模式里。

成都市人大代表、武侯区吉福社区党委书记李含荣对此深有体会。他所在的社区,一个叫“别墅一期”的老旧院落,就因为居民自筹资金进行有机更新,成了远近闻名的样板。但更多的小区还在观望,动力不足。

“过去政策不明确,老百姓自己想改,不知道怎么改,改了算不算违建,心里没底。”李含荣说。而在青羊区君平街,一个仅有十几户居民的小院,早已“等不及”了。2020年,他们自己商量好,每户出资十几万,把原来的危旧房拆掉,原模原样地重建了起来,没增加一平方米面积,却让老房子变成了新家。

这个朴素而勇敢的民间实践,如今在《条例》中得到了制度的回应。《条例》不仅明确了物业权利人可以作为更新主体,甚至为“君平街们”打开了更宽广的空间:对于那些连独立厨房、卫生间都没有的非成套住宅,自主更新时按规定适当增加建筑面积,用来完善基本生活功能。更重要的是,对于危旧房的重建,《条例》在容积率上给予了因地制宜、按需优化的空间。

成都市龙泉驿区东洪片区成为成都市首个以“城中村改造+城市合伙人”模式实施的城中村改造区域,昔日的“城中村”正逐步蝶变为宜居、宜业、宜游、宜养、宜学的现代化社区。

“这就把‘人民城市人民建’从一个理念,变成了一条有法可依、有路可走的实践路径。”李含荣看到这条规定时,感慨良多。政府的角色从“大包大揽”转变为“引导和支持”,而真正的主角,变成了每一个渴望改善家园的市民。

厘清“部门职责”:从“单打独斗”到“协同作战”

城市更新被称为“市长工程”,恰恰说明了它跨部门、跨领域的复杂性。过去,一个项目从立项到落地,要跑十几个部门,审批流程互为前置,一个环节卡住,全盘停滞。“企业跑断腿,部门也委屈”是常态。

“城市更新的范围很广,涉及方方面面,因此在《条例》起草过程中,我们摒弃了将‘住建局一家确定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的这种传统而软性的表述。”孟甜甜说。最终,《条例》将成都市住建局定位为“综合协调部门”,而更关键的一笔是,它要求所有相关职能部门不能“坐等”,而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主动做好本行业、本领域的城市更新工作。

成都市龙泉驿区东洪片区改造后一角实景。

“本条旨在推动构建多领域、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陈中强这样解读。这意味着,城市更新各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主导作用将被充分激活。燃气管网改造,经信部门要主动谋划;供水管网升级,水务部门要同步跟上;土地供应方式的创新,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必须拿出细则。这种制度设计,将部门职责从被动审批转变为主动作为。

成都市委党校副教授、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白杨特别提到了《条例》确立的“联合审查制度”。过去是各部门“串联”审查,现在是各部门坐在一起“并联”开会,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联合审查。从“企业跑断腿”到“政府协同办”,压缩的不仅仅是审批时间,更是真金白银的制度成本。这对于在龙泉驿区东洪片区参与“城中村改造+城市合伙人”模式的金茂联合体这样的经营主体而言,无疑是最大的定心丸。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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