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刘珩
近期,成都持续开展烟花爆竹全链条 “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一批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案件被查实曝光。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均实行许可制,未经许可私自转运、囤放、售卖,都触碰法律红线,轻则面临拘留、罚款,一旦引发事故,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10月22日夜间,新津区应急、公安等部门,根据举报线索突击检查宝墩镇狮子社区一处废旧厂区,现场查获一辆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货车,并控制驾驶人。货车货厢内装有634件小烟花,厂区两间闲置厂房内另存放各类烟花爆竹1233件,共计超过1800件。涉案烟花爆竹已转运至专用仓库封存,案件由公安机关继续调查。

新津区执法人员拦下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货车,查获634件小烟花。
无证储存是此次查处中较为突出的违法情形。10月15日,执法人员在新都区新繁街道澜木社区一处仓库内查获违规储存烟花爆竹374件;10月9日,武侯区火车南站街道网格员巡查中发现私存线索,应急、公安部门收缴烟花爆竹15件;9月2日,青羊区康河街道网格员在巡查中发现,一处空置地块上的临时搭建房内囤积烟花爆竹370箱(件),该棚屋无任何防火防爆设施,完全不具备危爆品储存条件。这些查获的违规烟花爆竹均已转运至专用库房,妥善封存。

新都区执法人员在新繁街道一仓库内,查获烟花爆竹374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明确,违规储存、运输爆炸性危险物质属于违法行为。“不少非法窝点刻意选在废旧厂区、闲置仓库、简易搭建房等隐蔽位置,缺少防火、防爆、防静电安全设施,烟花爆竹密集堆放,遇到明火、热源、静电摩擦都可能发生爆燃,直接威胁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四川应急提醒:烟花爆竹不是普通商品,私自储存、运输、经营暗藏爆炸风险。市民如发现私藏、私运、私售烟花爆竹线索,可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共同清除身边安全隐患。
(图片由成都市应急管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