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魏冯
近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四川省1类创新药临床试验财政专项补助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明确对在川开展1类创新药临床试验的单位给予财政专项补助,单个持有人年累计补助最高5000万元;对合规情形下Ⅲ期研发终止的项目,一次性最高补助200万元,释放“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鲜明信号。
根据《方案》,补助分为两类。一类是“成功上市类”,在川开展实质化研发、并为首任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单位,其申报品种为 2025年12月16日起首次取得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证书》的1类创新药,且在川实现产业化及商业化,可按照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实际投入的20%分别获得最高300万元、500万元、700万元补助;各阶段联合开展的品种支持上限按阶段累计,单个持有人年累计补助最高5000万元。同一药品拥有多个适应症的,仅一次性补助,不重复支持。
另一类是“研发终止类”。对主动终止或经评估终止的Ⅲ期临床试验项目,根据实际研发投入一次性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方案》明确,此类补助仅适用于因药物无效、安全性风险、研发战略调整等合规情形终止的项目,对因弄虚作假、数据伪造、违规操作等科研失信行为导致终止的,不予发放补助。
《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旨在激发全省医疗机构与医药企业协同创新活力。省卫生健康委每年发布两期申报通知,申报企业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交材料,经市(州)初审、省级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联合专业审核后,补助名单在省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拨付资金。
短评
成败皆论“英雄”,让敢闯者少些后顾之忧
1类创新药研发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是行业公认的“老大难”。四川这份补助政策,补的不是一般的研发,是创新药从实验室走向临床的最后一棒,是最难啃的临床阶段。政策有两大亮点,一是分阶段补助,按Ⅰ、Ⅱ、Ⅲ期实际投入给予不同程度的支持,尊重研发规律,也是持续性的激励。二是允许失败,Ⅲ期合规终止项目还可获得最高200万元补助,可以看出有关方面对创新风险的理性认识。
长期以来,我们对创新的激励多是“奖成不奖败”——似乎只有成功上市、出了成果,才能得到掌声和真金白银。但很多进入临床的候选1类创新药,可能只有极少数真正上市;Ⅲ期临床试验更是“烧钱”的关口,数不尽的候选药止步于此。如果政策只奖“成”,部分创新者不敢“碰”难靶点,损害的是整个产业原始创新能力和患者的用药可及。财政资金奖成功,也为合规探索行为“兜底”,有助于营造更宽容的创新生态。
好政策贵在落地。临床试验投入认定有专业性,今后要用好专家审核、第三方审计;要防止重复补助、虚报骗补,也要防止因为申报流程太长,消磨创新者的获得感。
从奖成到容败,改变的是补助的规则,确立的是一种取向——尊重研发规律,尊重科学探索,也尊重市场风险,让财政资金与创新行为风险共担,敢闯者自无后顾之忧,好药新药才能更快走近患者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