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经攀枝花市委批准,攀枝花市纪委监委对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许朝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许朝晖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组织原则缺失,违规为他人工作调动说情打招呼;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无偿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审判、案件执行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许朝晖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攀枝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攀枝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许朝晖开除党籍处分;由攀枝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