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王培哲
这两天,有网友向成都交警询问机动车禁噪的问题。成都交警回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法典”),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决定废止此前关于加强机动车鸣喇叭管理的通告。
其实,废止的只是一份通告,机动车使用喇叭,仍然有法律约束。
具体谁来管?分两部分看。
首先是划范围。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可根据治噪需要,划定禁行、禁鸣路段和时段,向社会公告,相关标志、标线由交警依法设置。
然后是查违法。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明确,驾驶擅自改装的机动车轰鸣、疾驶,违规使用喇叭等声响装置,或违反相关禁行、禁鸣规定的,由交警依法处罚,可能面临警告、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甚至暂扣驾驶证等后果。
也就是说,环保部门参与划定禁鸣范围,交警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职责更加清晰了。
我们梳理发现,此前国内其他地方已经开始废止类似通告,统一按照法典的要求执行。比如重庆市开州区今年8月公布的文件清理决定,就废止了此前关于当地城区部分路段机动车禁鸣的通告。
也有地方更新依据,继续禁鸣。
比如广州,今年9月起施行的新通告,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和广州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继续实行全市道路全天禁鸣,同时保留保障行车安全等法定例外,违法行为由交警处理,这也是依据法典的要求。
其实,早在2023年,成都温江的公安、生态环境部门就联合发布通告,对部分道路上的高噪声车辆实施限行,当地交警也开出了相关罚单。
今年8月21日,四川广安武胜交管大队查获一辆涉嫌“炸街”的白色轿车,依据生态环境法典,对当事人罚款1200元,并责令立即拆除改装部件。
那么,遇到车辆噪声扰民,怎么反映?
在成都,车辆违法鸣笛、轰鸣扰民等线索,可以拨打成都交警服务热线962122,或通过“成都交警”官方微信公众号提交。
长期反复的噪声问题,或者不清楚该找哪个部门,可以通过12345热线反映、转办。
反映时,尽量说清时间、地点、车辆特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保留车牌和带声音的视频,方便核查。
至于成都现在具体哪些路段、哪些时段禁鸣,要以各地(区、市、县)现行有效公告为准,不能仅凭旧通告废止的消息自行判断。
喇叭关系行车安全,也关系沿街居民的安宁。我们呼吁大家少一点催促和泄愤,多一点耐心和礼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