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落实税收优惠助力节能环保

2020-06-02 13:43:3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田珊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方炜)今(2)日记者获悉,在6.5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国家税务总局新津县税务局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有关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新能源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支持企业降低能耗,优化生产结构,加快转型升级。

“我们公司主要是以废矿物油为原料生产润滑油基础油、燃料油等,符合国家关于对废矿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费税和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今年上半年已经减免了消费税、城建税及附加296.41万元,并收到了增值税退税48.76万元,累计享受到了345.17万元的税收优惠。”成都市新津岷江油料化工厂财务负责人余涛介绍,疫情期间,这些真金白银的税收优惠增加了企业的流动资金,为前期复工复产增添了动力。

据悉,成都市新津岷江油料化工厂位于成都新津工业园区,于2018年11月13日取得四川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该公司年综合利用废矿物油3万吨,年产润滑油基础油2.55万吨,燃料油6100吨;其主要原料都是通过“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从成都重工业装备制造基地、汽车维修厂、机械维修站点、机油销售门市以及大型工矿企业等取得的废旧机油,目前是成都市新津县辖区内成品油生产标识企业。

据悉,为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对以回收的废矿物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汽油、柴油等工业油料免征消费税;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低于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新津县税务局通过线上线下宣传、非接触辅导、走访答疑等方式对环境保护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大力宣传,积极为提高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和纳税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将不折不扣落实优惠政策转化为促进环境保护的现实动力。据了解,今年以来,该局积极落实国家有关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累计对2户废矿物油再生和污水处理企业减免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300.38万元,对3户企业实行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105.15万元,对58户纳税人减免环境保护税18.59万元。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