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过科目三无证上高速 自驾游客“游”进拘留所

2017-08-30 19:58:52来源:封面新闻编辑:彭焘丁伟

封面新闻讯(文/图 徐祖壹 记者 丁伟)刚通过“科目三”考试,还没有取得驾驶证,就准备自驾游古镇,不料被高速交警查获……8月30日,四川高速交警四支队五大队民警,将来自简阳的游客李某送进了乐山市拘留所。因无证驾车,李某被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据当天处警民警介绍,几天前,民警在乐雅高速东岳站执勤检查,一辆红色小车缓缓从站口出站,见到民警执勤后该车有明显停顿。民警觉察到异常,随即将该车拦下,要求驾驶员李某出示行驶证、驾驶证。李某谎称,驾驶证未带,只随车带了行驶证。民警通过李某身份证号查询,却查询不到其驾驶员信息,判断李某有无证驾驶嫌疑,遂将李带回进一步调查。

经查,李某是四川简阳人,刚通过“科目三”考试,还未取得驾驶证。因为感觉自己车技还可以,李某打算自驾游柳江古镇,不料刚下高速就被查获,原计划的古镇自驾游,变成了“拘留所5日游”。民警提示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99条之规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将处以扣留机动车,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最多15日。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