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将启动“快处快赔”中心 轻微事故滞留现场要挨罚

2015-09-23 06:49:01来源:华西都市报编辑:刘波

   轻微事故当事人应主动撤离

据交警介绍,当双方来到快处快赔中心后,机动车之间各车辆损失2000元以内的,符合互碰自赔条件的,由“服务中心”保险工作人员填写《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后加盖保险协会专用章,由当事人向保险公司索赔。机动车之间各车辆损失2000元以内,但双方对事故责任存在争议或机动车之间车辆财产损失2000元—20000元,由“服务中心”事故处理民警明确责任,填写《认定书》后加盖公安交警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由当事人向保险公司索赔。机动车之间车辆财产损失超过20000元,由“服务中心”事故处理民警移交辖区大队,由辖区大队明确责任,填写《认定书》后加盖公安交警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由当事人向保险公司索赔。

同时,交警部门明确规定,对属快处快赔处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主动自行撤离现场并到“服务中心”处理的,原则上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处罚;不及时主动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机动车所有人不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可并处2倍罚款。罗其杰 刘晓燕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肖婷(交警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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